最近开始有猫友问猫妹,银保监会的5月4号的发文到底有啥影响啊,某某产品是不是要停售了……哎,估计又有保险代理人借机炒作了。好吧,那就给大家讲讲这个银保监会官网5月4号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简称《5.4通知》)。
01
银保监会查作业啦!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去年对保险公司来说特别要命的“134号文”,那是保监会针对全行业进行的一次人身险产品大整顿,停售了一大批产品。受新规影响,很多保险公司的“开门红”都哑火了。
这次《5.4通知》就是另一次人身保险产品的转型核查清理,也是银保监会成立后的首次“查作业”。监管的态度还是灰常严厉的,要求保险公司先自查,然后监管核查,“对各公司在售存量产品从严核查,绝不放过一个问题产品”,“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严肃从重处理”……怎么个从严法?看看农银人寿、交银康联人寿、长城人寿,去年11月这几家公司就是因产品设计问题被罚六个月内暂停申报新产品。听说,最近又有公司被罚了。自查不到位?那下一个挨罚的就是你了。
为了明确核查标准,“监管爸爸”还“贴心”的制定了相当详细的负面清单,一共52条,那是相当的细致。而且表态“绝不放过一个问题产品”,可见决心和力度,也怪不得保险业内人士会紧张。
02
人身险产品并不会大面积停售
人身险产品再度大面积停售?《5.4通知》果真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吗?
《5.4通知》里提到的绝大多数问题,134号文以及近年来“监管爸爸”下发的一些窗口指导意见都有所体现,所以,这次主要还是“查作业”,尤其是那些“历史遗留问题产品”。
监管爸爸这么做的目的,请大家了解,是要“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快转变行业发展方式”。最终形成“不断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保险产品需求,努力形成长、中、短期限结构合理……人身保险负债结构新局面”。
因此,停售是会有的,具体啥样的产品我们下面说,但是大面积停售是不会有的。
03
但!是!某些产品铁定要被整改
虽然不会有大面积的产品停售,但是,某些产品铁定要被整改,其中,还包括某些“现象级”的产品。
猫妹就在52条“负面清单”中拣一些来重点说说。
▌(九)条款中的重要释义不符合消费者通常理解。例如:“癌症”释义中未包括原位癌责任。
有人解读说这可能是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把原位癌纳入重疾险或者防癌险保障范围内的节奏。猫妹第一反应是“不可能”,因为这样的改变对定价的影响不小,即便要改也不可能出现在这样一条针对行业的产品专项核查中。
跟精算师沟通后得到确认,这不是一条新规,之前就有,主要是要求保险公司用词要准确,比如不能用“癌症”这样容易引起误解的笼统定义,而是要用定义明确的“恶性肿瘤”、“轻度恶性肿瘤”。
重疾险的“恶性肿瘤”定义是行业统一的,因此,这条规定主要指向应该是防癌险,所以今后保险公司在撰写防癌险的癌症释义时,要明确原位癌是否纳入保障范围、按照多少比例进行赔付、以及原位癌的标准化医学释义等。
▌(十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恶性肿瘤责任中的甲状腺恶性肿瘤进行单独处理,责任设计不合理,设置较低的保险金额,变相缩小产品的保障范围。
甲状腺癌是保险公司比较头疼的一个恶性肿瘤。最近几年甲状腺癌的理赔率行业稳居前几名,在某些公司的某些年份甚至是占到50%的比例。
因此,有保险公司将甲状腺癌的保额调低了,比如“中荷一生呵护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已停售),得甲状腺癌只赔20%保额。但是目前市场上的主流重疾险产品这种情况不多,尤其是2017年以后的新产品都整改过了,所以受影响的重疾产品很有限。但是,要注意,防癌险因为没有统一的病种定义,所以确实有保险公司在售的防癌险规定甲状腺癌只赔保额的一半。大家买的时候,要小心。
多说几句,关于甲状腺癌,头疼的不止是大陆保险公司。韩国的老年防癌险因为它集体主动停售过,后来统一都改成低保额才算“回归”;香港重疾险也是不保T1N0M0或以下级别的甲状腺癌的(部分公司只做轻症处理)。将甲状腺癌踢出重大疾病队伍的呼声已经有了,以后甲状腺癌怎么处理,还未可知,但监管现在的态度很明确,重疾险歧视甲状腺癌,“我不同意!”
▌(二十三)保险产品设置过长的等待期,或通过调整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延长等待期,或通过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事故不全额退还所交保险费变相惩罚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
等待期的设置初衷是为了防止逆选择和保险欺诈,但有的公司采用了明显过于严苛的方式。
比如之前有老年防癌险,等待期1年。一个六十岁的老人,目前的人均寿命也就80岁都不到,还要一年免责,确实是过分了,好消息是等待期1年的两款产品均早已停售。
还有的公司就“通过调整保险金额等方式变相延长等待期”。比如最早的阳光“随e保”的保额设计就是一年涨1倍,最高到3倍。目前比较知名且在售的就是和谐健康的“健康之享重疾保险”了。这款2014年上市的产品,跟目前新出的产品比已经没什么优势了,所以停售影响应该也不大。这款产品的超高保额设计(未成年人120万,18-40周岁成年人100万)或许是等待期变相延长的原因吧。
接下来,该说说“过等待期内发生风险事故不全额退还所交保险费变相惩罚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了,代表性产品就是大名鼎鼎的“平安福”咯。别家产品等待期出险退保费,“平安福”等待期出险返还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又和保费比少得可怜,说血本无归也不为过。惩罚恶意骗保者,可以,但是也确实就有人真那么倒霉,刚买保险就查出来患病了,这时候保险白买了不说连钱都拿不回来,冤不冤?“平安福”的这个设计被吐槽不是一天两天了,产品升级过也依然不改,看来只有“监管爸爸”发话才能让平安就范了。相信大家很快就可以收到消息,这个现象级的产品要“升级”了。
▌(二十四)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为追求营销噱头,在严重缺乏经验数据、定价基础的情况下,盲目设定高额给付限额,并在短期健康保险中引入“终身给付限额”“连续投保”等长期保险概念,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
关于这条,有些人拿尊享e生、微医保来说事儿,说要整改了,猫妹只能表示呵呵哒。且不论是不是有毛病,但这次真轮不到它们。因为银保监会明确了,这是针对“人身保险公司”的,人家俩都是互联网保险公司,姓“财产”。
那“监管爸爸”说谁呢?仔细看,“终身给付限额”这个词儿,是不是你在华夏医保通、泰康健康尊享C中看到过?很多人纠结要不要为了这俩产品买重疾险,因为只能买重疾险才能投保这俩附加险这俩产品。好吧,既然定性了这是“夸大产品功能,扰乱市场秩序”那么等这他俩的就是整改升级了。至于买了这俩的怎么处理,猫妹也不知道。
▌(十二)个别公司利用“保险+信托”等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为卖点进行宣传,将保险产品与信托、银行理财、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混为一谈,混淆保险产品概念。
最近这两年,保险公司又针对高端客户研究出一种“保险+信托”的玩法,比如平安人寿、友邦保险、中信保诚、中德安联、中意人寿、交银康联都被报道过涉足这一市场,与相关信托公司联手推出保险金信托产品。但问题是保险本就是复杂的金融产品,再加入另一个复杂的产品,那就更复杂了,恐怕没多少人能真正hold住。但这类产品占比不高,也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因此对行业的影响也不会太大。
除此之外,52条“负面清单”还说了很多:
比如要求保险公司简化身故理赔的手续;投连险的产品投资收益率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为固定值,且在销售宣传时明示或暗示产品为“保证收益”;也不能不合理约定被保险人确诊所保疾病后需生存一定期限方可获得保险金给付;产品过于同质化不行;不能变相增加身故保险金给付条件;通过业务展期等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也不行……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5.4通知》到底有啥影响。接下来就请大家理性面对即将到来的停售炒作吧,并随时做好拉黑某些代理人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