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评
李海楠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推动业态升级、设施升级、服务升级、文化升级、管理升级,到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力争超万亿元,实现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要体现“五个升级”。一是培育精品品牌促升级。组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等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多样的品牌。二是完善公共设施促升级。鼓励因地制宜兴建各具特色的配套服务设施。三是提升服务水平促升级。组织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才培训行动,培育一批积极性高、素质强、善经营的管理经营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鼓励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方式提高从业者素质能力。四是传承农耕文化促升级。五是注重规范管理促升级。
顾名思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都是依托于农村既有资源开发的旅游产品,由此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包括促进就业、助民增收等一系列有益的影响。近年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成为政策热点。特别是自2016年原农业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对休闲农业发展作出部署安排以来,休闲农业正成为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的有力契合点而不断显现出积极作用。
笔者以为,依托当前建设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的节点,重点布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恰逢其时,毕竟,我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农业地域辽阔,自然景观优美,农业经营类型多样,农业文化丰富,乡村民俗风情浓厚多彩,我国在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方面具有优越的条件,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因此,此次通知明确“2020年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产业营收超万亿元”的目标,正是基于对我国乡村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认知。
由此,不难预料未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光明前景,更重要的是,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对于充分开发利用农村旅游资源、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拓宽农业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村旅游服务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较好的经济基础等都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
需要强调的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之所以能够成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其背后正是依托于我国旅游市场和旅游产业的日新月异,也正是基于旺盛的出游需求与快速增长的规模投资,国家政策层面才明确将旅游消费作为新消费热点加以培育。其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已充分彰显了其促进增收的经济功能、带动就业的社会功能、传承农耕文明的文化功能、美化乡村环境的生态功能等一系列时代功能,这些都为其成为新动能奠定了基础。
但必须提醒的是,正如此次通知明确的“五个升级”要求一样,发展必须结合地方实际,真正打造出具有地方文化和地域特征的旅游产品或者休闲农业品牌。通过政府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探寻该如何真正激发各休闲农业主体或乡村旅游业主体的主观活力之策,也唯有如此,才能让各自目标得以达成,真正实现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本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