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的公告》,将废五金、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2017年7月,我国发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分批分类调整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目录,逐步有序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
他表示,2017年年底,我国已将生活来源废塑料、未经分拣废纸、废纺织品、钒渣等4类24种固体废物调整为禁止进口。此次目录调整是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刘友宾说,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一项重大举措。政府工作报告把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分类处置,严禁“洋垃圾”入境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严禁“洋垃圾”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