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新版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子系统)启用以来,江西专员办在总结以往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继续紧盯部门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不断强化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力度,切实促进中央驻赣预算单位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一、“三注重”助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融合
一是注重业务联动。按照全流程工作要求,通过监控财政授权支付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将预算、执行、决算三个关键环节监管信息进行有机衔接、互为参考,多方位、多角度运用部门预算监管成果,从而串接起中央驻赣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和决算之间的链条,形成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为主要内容、各项监管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性运行机制。
二是注重沟通联系。积极主动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和中央驻赣预算单位建立监控业务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在熟悉新系统操作方法、把握动态监控重点的基础上,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请示汇报监控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改进完善新系统功能的建议意见,确保新系统的平稳运行和动态监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中央驻赣预算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完善涵盖所有基层预算单位的动态监控联络人制度的基础上,利用微信群等平台,及时跟踪监控结果落实情况,确保监控结果反馈后有对接、有回应、有整改。
三是注重内部互动。按照全办“一盘棋”的思路,结合目前办内各处室工作职责分工,建立办党组统一领导、牵头处和主办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模式,明确由牵头处统一政策口径、协调指导工作、汇总上报结果,主办处在对口范围内逐笔核证系统预警信息、反映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行为,共同推进监控工作。
二、“三规范”确保动态监控作用发挥更加精准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按照财政国库业务监管相关制度规定和新系统权限设置要求,重新调整岗位设置、工作职责、监控内容、监控流程、处理要求等,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监控重点和工作流程,形成运行顺畅的动态监控响应机制、处理机制和反馈机制,为更加规范高效开展监控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规范筛查甄别。依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将动态监控系统预警规则与预决算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公车改革审核等工作发现的常见问题和共性问题相结合,梳理各类违规问题类型,归纳问题表现形式,建立问题线索清单,并根据问题类型实施分类监管,增强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同时,按照“不漏疑点、不留死角”的原则,由监控人员根据预警规则和问题清单对监控系统自动筛选出的预警信息进行人工再筛查,从严排除正常业务信息,精准甄别问题疑点和线索,缩小可疑问题核实范围。
三是规范核实方式。根据预警信息筛查结果,将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疑点和线索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核查方式查证核实,并视情况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有关文件、合同、支付单据、原始凭证、账册及报表等资料。对监控发现的重大违规疑点或普遍性、趋势性问题线索,及时开展实地核查,提出处理意见,监控震慑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三坚持”促进部门预算监管成效更加凸显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关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等有关规定以及财经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针对监控发现的违规划转零余额账户资金、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等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并通过下达《管理建议书》、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等举措,督促预算单位落实整改,切实维护财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二是坚持服务指导。坚持既严格监控,又热情服务。针对预算单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发生的错误支付行为,在警示和纠正的同时,指导和帮助预算单位把准政策要点,防范内控风险,堵塞管理漏洞,及时为预算单位解疑释惑。
三是坚持建言献策。充分利用监控工作成果,聚焦当前部门预算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存在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产生的背景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材料上报财政部有关司局,为衡量财政政策执行效果、完善政策和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提供参考。
(来源:江西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