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4月16日至1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会上总结分析公司治理经验与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目标和治理重点,为中小银行和保险公司治理划出“底线”,开出“药方”。
会议认为,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还存在明显不足,特别是中小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主要体现在一些机构的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董事会履职有效性不足、高管层职责定位存在偏差、监事会监督不到位、战略规划和绩效考核不科学、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方面。
会议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将其作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加快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有效性,真正实现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具体要求包括以下十条:一是进一步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式。二是严格规范股权管理,坚持长期稳定、透明诚信和公平合理三条底线。三是加强董事会建设,明确董事会职责定位,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专门委员会。四是明确监事会法定地位,优化结构,改进监督方式,做实监事会功能。五是规范高管层履职,切实加强高管层履职约束,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六是完善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战略定位,加强发展战略管理,坚持改革创新,保持发展战略的相对稳定性。七是加快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施的业绩考核机制,严格执行薪酬延期支付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多样化的激励方式。八是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坚持审慎的会计准则,强化风险合规意识。九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十是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确保银行和保险机构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切实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在会上强调,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金融机构形成有效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市场形象、获得公众信心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
郭树清要求,银行业和保险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提升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