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2、0.4和0.1个百分点;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4.9%、4.8%和4.9%,分别比上年同月下降0.1、0.2和0.1个百分点。
这是我国首次正式对社会公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调查失业率是指通过劳动力调查或相关抽样调查推算得到的失业人口占全部劳动力(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之和)的百分比。
从数据看,国际劳工组织最新数据显示,发达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6.6%,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平均失业水平为5.5%,全球平均失业率水平为5.7%。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既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和地区的平均水平,就业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充分就业是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目标,调查失业率对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和反映就业失业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公布调查失业率,既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政府统计服务社会的客观需要。通过公布调查失业率,可以为党和政府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信息支撑;可以为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分析研判中国劳动力市场状况,开展就业失业科学研究和就业政策咨询提供基础数据;可以为社会公众及时了解全社会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就业选择提供有益参考;可以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经济形势和就业状况、开展国际比较提供官方标准。将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并用,同时公布两种来源的数据,能够为分析研判我国就业失业状况提供更加全面、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曾湘泉表示,基于劳动力调查获得的调查失业率由于覆盖范围更广,发布频率更快,指标定义符合国际标准,可以更全面、及时合理地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变动情况。此外,劳动力调查内容丰富,除失业率外,还涵盖了劳动参与、工作时间、就业质量、工作搜寻等方面的内容,是多维度研究劳动力市场运行的重要数据来源。此次国家统计局正式对社会发布月度调查失业率数据,表明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已经基本成熟,也标志着我国就业失业测量体系日趋完善,对科学构建我国宏观经济景气监测指标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