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戴着帽子、眼镜、口罩的王女士来到法院。
王女士称,她在家使用从宜家购买的名为斯黛娜玻璃杯喝水时,水杯突然爆裂,致其当场昏迷,下唇缝合4针,一颗门牙断裂。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将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购物款3.9元并进行双倍赔偿。此外,王女士还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5万余元。昨日,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被告称,王女士无法证实涉案杯子购自宜家,且该款杯子销量达61万件,目前只有王女士一起自爆受伤投诉。
杯子爆炸致伤索赔
王女士称,2016年6月20日凌晨4点左右,她起床去厨房,打算用从宜家购买的斯黛娜玻璃杯喝水。不料,当她往杯子里倒入常温水,并拿到嘴边准备饮用时,玻璃杯突然爆裂,将其炸晕失去知觉。她醒来后立即到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就诊,经诊断为面部裂伤、牙外伤、口腔黏膜溃疡。由于唇内伤口较深,缝了4针,受损门牙实行RCT+冠修复。王女士称,自受伤至今共就医12次,又因产生失眠、焦虑、惊惧等症状,数次寻求心理辅导。王女士表示,她从事珠宝设计工作,这次事件导致她对水晶、玻璃类制品有了恐惧心理,无法正常工作,且相貌受损严重,心灵和生活都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因认为宜家的产品不符合行业标准,存在严重缺陷,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宜家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05万余元。
起诉宜家消费欺诈
昨日上午,该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王女士戴着帽子、眼镜、口罩来到法院。
庭上,王女士的代理律师称,事后王女士多次联系被告,但对方至今未给予任何赔偿。另调查发现,宜家的玻璃杯至少发生过6次自爆事件,造成多人受伤,并附有受伤人员的书面证言及照片证据。被告明知该款玻璃杯存在缺陷,仍然对外销售,构成消费欺诈。原告方还出具证据表示,涉案玻璃杯存在锋利的棱角,“大家可以看看这个炸碎的玻璃杯,碎片非常尖锐,并非钢化玻璃的标准。而且宜家在王女士受伤事件后曾在其官微公开声明,钢化玻璃制品有一定的自爆率,为什么宜家没有对消费者就此严重缺陷进行危险警示?”
宜家质疑商品来源
被告方在答辩前,先对王女士的遭遇表示了同情,“不论王女士什么原因受伤,是否与被告的产品有关,我们从人道主义立场,都表示深深同情。”被告方称,事发后一直积极与原告协商,“但王女士漫天要价,所以协商没能进行下去。”
随后,被告方对于自爆玻璃杯是否从西红门宜家购买提出质疑,“首先王女士没有提供购买的收据等相关证据。我们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购买时间调取了购买记录,当天一共卖出28个斯黛娜玻璃杯,分别由三名会员购买,但他们与王女士并无关联。因此,我们质疑王女士所用玻璃杯的来源。”
被告自称符合国标
对于王女士受伤是否与玻璃杯有关,被告方也称无法证实,“当晚的情形都是原告自己口述,没有第三方验证,唯一的宜家客服人员到场查看后也是写明“顾客自述”,这没有办法证实当时发生了什么,以及玻璃杯爆裂的原因是否和原告的受伤有因果关系。”
被告方一再表示,他们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斯黛娜玻璃杯抗热震性检测报告表明,温差在200摄氏度范围内不会发生破裂现象。”被告方称,经其调查发现,涉案玻璃杯从2014年开始出售,直到现在总共卖出61万多个,除王女士外,并未收到伤人的投诉。基于以上部分,被告方认为原告的诉求没有依据。
昨日,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现场走访
涉案玻璃杯仍在售
昨日,记者在西红门宜家家居看到,涉案同款斯黛娜玻璃杯仍在货架上销售,标价为3.9元。与其他杯子有所区别的是,这款玻璃杯上附有一张卡片,上面写道“友情提示:钢化玻璃的承载能力约为普通玻璃的五倍,因此这款玻璃杯更耐用,耐撞性更强。但是,钢化玻璃受到敲击、撞击或刮划后,也会像其他玻璃一样破碎。只是这种玻璃破裂后基本不会形成锋利的碎片。因此,使用玻璃杯时请务必小心轻放。”
对此,王女士称,她购买时并没有看到这种卡片,“应该是后加上的”。
(见习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