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对外地车实施“开四停四”管控措施
2018-04-16 21:4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广州拟对外地车实施“开四停四”管控措施

广州交警联合广州交委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该市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拟采取“开四停四”的部分限行措施,即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需间隔4天。

当天,广州交警联合广州交委发布《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广州市交警发言人称,《通告》的制定过程充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新发展理念,既保障权利、又兼顾公平,充分借鉴北京、上海和贵阳等城市的实践经验后,通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精准管控与降低影响之间找到最大公约数。基于此,法定节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

此外,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以下三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在有效期内不受“开四停四”管理措施管控:一是政务类,解决外省、市政府常驻广州办事处公务车辆;二是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受限车辆;三是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居住到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号牌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的个人,一次性办理过渡预约登记。具体的预约登记流程我们将进一步细化后另行发布。

广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广州市交警表示,对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不是“限外”,是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俗称“限牌”)的配套交通管理措施,其目的是确保调控政策取得成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其他城市车辆往来广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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