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对国企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
2018-04-16 20:45: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国资委:对国企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

4月1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一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有关改革国企工资决定机制的话题颇受关注。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下一步,会对国企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

针对媒体有关“今年进行的中央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会不会因为效益提升而普遍提高员工的薪酬”的提问,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回应称,前一段时间,大家通过公开消息可以了解到中央讨论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其实这个意见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里面对于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三项制度改革包括薪酬制度改革都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要求。这个意见也是在贯彻落实这个要求。国资委在这方面开展了相应工作。这几年我们也一直在研究薪酬改革、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可能这是企业比较关注的问题,研究过程中,我们也会和企业讨论。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

今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下一步,我们会对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彭华岗在发布会上透露,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会实现核准制的管理。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就是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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