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4月16日讯 华泰汽车收购曙光股份(600303,SH)14.49%股权一再延期,今日,上交所发函催促双方尽快完成交易。
早在2017年年初,华泰汽车就与曙光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在 2018 年1月31日前,完成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剩余14.49%股份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今年年初,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考虑到财报审计等问题,股权过户时间推迟至4月20日前。眼看限期将至,曙光股份于4月13日再度发布延期交易公告,称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质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双方正在同公司讨论制订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完成制订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的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对于曙光股份与华泰汽车屡次延期股权转让,今日曙光股份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要求明确剩余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计划和安排,审慎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31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提交的《股权转让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预计不能在年报披露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启动剩余 14.49%股份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截至目前,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已多次违反公开承诺,未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上述股权过户登记手续。2018年 1月27 日,我部就该事项曾向公司及相关股东发出《监管工作函》,鉴于公司及相关股东再次违反承诺,延期启动股权登记过户工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公司应当尽快会同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明确剩余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计划和安排,审慎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应该尽快核实并披露剩余股权至今未能完成过户登记的具体原因,审慎判断控制权转让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并结合相关的不确定性充分揭示风险。
三、 曙光集团和华泰汽车应当遵守承诺,加快相关股权转让的 办理和过户登记, 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股权转让是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影响重大的事项,将影响投资者预期及决策,你公司应当认真做好股权转让期间的过渡安排,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及相关股东应当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股权转让事项的进程,并关注相关舆情及股价走势,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及相关股东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我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