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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谢敏敏 一宗数年前的旧案,最近因官方披露起诉书细节而再次受到关注。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近日公布了一则(津检一分院公诉刑诉〔2015〕33号)起诉书,详细披露了天津城建系统昔日“风云人物”马白玉及其家属被控贪污受贿的细节。
马白玉曾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天津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济师、第十六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11月13日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 2014年5月16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当日由天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马白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计10604548.69元人民币、343627元港币;以委托放贷为名,动用3.64亿元国有资金炒作股票,给国家造成3.15亿元的经济损失;非法收受孙某某等人的财物。
此外,检察机关指控,马白云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孙某某等人的财物。其中,非法收受人民币159.5万元,非法收受商品房、翡翠手镯、翡翠戒指、翡翠胸针、手表、金条等物品及装修费用,折合人民币144.7万余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04.2万余元;非法收受港币118万元、沿海绿色家园股票,折合港币130万元,共计折合港币248万元;非法收受美金7.5万元、欧元4.5万元、英镑2.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起诉书公布的马白玉受贿事实,或牵涉天津顺驰等数家房企以及地产相关企业。
据起诉书,马白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孙某某给予的商品房三套,共计折合人民币1010759元,且均未支付房款。
马白玉在担任创业环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向孙某某的天津顺驰房地产公司购买了南开区华苑小区日华里25-3-202室,河西区世纪城10-3-301室、10-3-302室。2004年8月,日华里的房屋产权落户在马白玉的父亲马某某名下,房款296740元未支付。2005年8月,世纪城的房屋产权均落户在马白玉之子贾非名下,房款714019元未支付。
起诉书还显示,期间马白玉受孙某某之托,将其弟孙某某安排在创业环保公司工作。市政投资公司与天津顺驰集团公司合作,注册了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融创海逸长洲项目。
此外,根据起诉书,马白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担任市政投资公司总经理期间非法收受江某某给予的1000万股沿海绿色家园股票,共计折合港币130万元。
香港沿海国际控股公司(下称“沿海公司”)的子公司与天津公路发展建设公司合作,承建、开发京沪高速天津北段项目。2001年,沿海公司要退出该项目,市政工程局决定由市政投资公司收购沿海子公司的股份。2003年夏天,市政投资公司通过其控股的香港海溢公司完成收购,并予以付款。2003年6月,马白玉在香港收受沿海公司董事长江某某给予的市值130万元港币的沿海绿色家园股票1000万股,后股票转至马白玉丈夫贾素进控制的香港离岸公司DERSEY LIMITED名下。
根据公开资料,沿海公司投资领域包括城市发展运营服务、金融管理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运营服务、房地产工程管理服务等,而沿海绿色家园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中国内地开发了多个房地产项目。
起诉书还显示,马白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杜某某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欧元4万元;非法收受翡翠胸针一枚、接受杜某某提供的装修,物品及装修费用,共计折合人民币19.85万元。
马白玉历任市政投资公司、城投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杜某某系天津江胜集团公司总经理,其控股的江胜置业公司、天津顺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通高速公司),分别从事房地产相关投资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期间,马白玉在地铁公司四箴里地块股权转让事项上、协调高速集团顾启峰为杜某某结算顺通高速公司股权退款事项上提供帮助。江胜置业为天津本地的房地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