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建议丰富中日经贸合作内涵
2018-04-16 06:03: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四点建议丰富中日经贸合作内涵

本报记者 李海楠

商务部亚洲司副司长杨伟群4月13日出席第36届中日经济知识交流会并作主题发言时指出,今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国已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双边经贸关系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格局,成为中日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日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

杨伟群介绍,目前,中国是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和进口来源国以及第二大出口市场,日本则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和主要外资来源地。2017年,中日双边贸易突破3000亿美元,增幅超过10%;日本企业对华直接投资达到32亿美元,比2016年增长5.3%,中国企业对日各类直接投资也达到2.6亿美元,双边经贸合作呈现企稳回升的良好势头。

“我们应以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为契机,不断丰富合作内涵,努力扩大共同利益。”杨伟群为此提出了四点建议。

第一,努力实现中日经贸合作不断取得新发展。杨伟群说,从上世纪50年代中日开展民间贸易,到70年代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再到今天双方合作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格局,中日经贸合作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过去40年,中日双边贸易增长了300倍,日本在华直接投资累计设立企业51000家、累计投资金额超过1000亿美元。

杨伟群认为,中日关系的每一步发展都离不开两国经济界的积极贡献展望未来,相信两国经济界将继续秉持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中日经贸合作历久弥新、行稳致远。

第二,携手推动“一带一路”框架内合作尽早落地。“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开放、包容的平台,其核心内涵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加强经济政策协调和发展战略对接,促进协同联动发展,实现共同繁荣。

杨伟群表示,2017年,中日两国领导人已就开展“一带一路”框架内合作达成重要共识。我们愿与日方一道,积极落实领导人共识精神,共同探讨开展第三方合作,努力创造和寻找利益结合点,发挥各自优势,加快对接,支持和推动合作项目尽早取得进展和成果,使其成为两国实现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新平台和“试验田”。

第三,推动双边贸易投资合作格局不断优化。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出现重大变化,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消费日益多样化,成为世界最具成长性的大市场。日本正在实施以结构调整为核心的增长战略,大力培育成长性产业,两国经贸合作潜力巨大,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我们愿通过中日高层经济对话、中日节能环保论坛等重要机制和平台,与日方聚焦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电子商务、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深挖互补优势与合作潜力,创新合作模式,大力推进双向互利投资,促进双边务实合作提质增效升级。”杨伟群说。

第四,欢迎日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杨伟群介绍,2018年11月5日—10日,中国将在上海举办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是中国政府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是中国坚定支持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主动向世界开放市场的重大举措,将为世界各国搭建开放包容合作的新平台,也将为中日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机遇。日本政府和企业对于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积极踊跃。

杨伟群说,“希望日本企业能够利用本次博览会提供的重要平台,向中国的采购商和消费者展示体现日本水平的产品、技术和服务,更好地分享中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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