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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姜鑫保险行业正迎来一个更为开放的时代。
刚刚结束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新任央行行长易纲在谈到金融行业开放的几大措施里,有四条提到保险:放宽人身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放开外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放开保险外资经纪公司经营的范围、年底前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
自1992年上海展开保险对外开放试点迄今,保险行业的开放已走过26年,其中经历过制定城市试点、加入WTO的小步尝试,再到过渡期过后的完全放开,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又将迎来小高潮。
从友邦保险1992年进入上海,到2017年底的50家外资险企(包括合资),外资险企数量一直在平稳增长;不过,在3.66万亿保费收入的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数量近三成的外资仅占据了5.85%的市场份额。
从被担心快速抢占国内市场而被冠之以“狼来了”,到市场人士“其实是披着狼皮的羊”的调侃,开放20多年来,外资险企经历了什么?
“作为加入WTO时承诺最先开放的金融行业,保险业这次又走在了开放的前端,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过程中,金融行业的开放是必然的。经历过地域限制等偏歧视性政策后,保险行业的开放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兑现承诺,并重建信任。”横琴人寿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立川表示。
通过监管层的表态不难预期,开放措施的落地可能正在路上。在即将到来的开放浪潮中,外资会以怎样的姿势来抢食市场蛋糕?
提前的开放“大礼包”
4月11日,央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明确,在未来几个月内,六大金融领域的开放措施将被实施。六大措施中,其中有三条涉及到保险行业,而在年底前将推出的措施中,还附加了“全面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要求”的“大礼包”。“对放开外资持股人身险公司限制的时间表提前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去年提出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现在今年就实现投资比例放宽至51%,投资比例不受限制的时间也由五年变为三年。未来外资进入保险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在合资公司中可以谋取控股地位,甚至还可以以独资子公司的形态经营,从而增强了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灵活性与自由度。
在德华安顾人寿相关负责人看来,外资保险公司的优势在于其专业化运营方式及百余年的市场化运行经验,多样化的中外资持股比例和公司治理结构不仅可以优化决策流程,提升决策效率,还将外国保险公司先进的运营理念、产品设计、风险管控体系更高效地贯彻到日常经营中,在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的同时,为国内企业及民众提供多样化的养老、健康风险解决方案。
在朱俊生看来,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对外资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代理业务的放开,将会有更为深远的意义。“目前中国的市场专业的中介并不多,无论是专业的经纪公司、代理公司还是公估公司,都代表着一种分工的深化,保险公司可能更聚焦于产品定价、精算、投资等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域,在销售端、理赔端也需要更深化的分工。此外,目前国内专业的中介机构大部分比较小,对价值增值价值创造的能力也有待提升,这种开放也能促进中介市场的发展。”
外资如何切入?
在王立川看来,作为加入WTO时承诺最先开放的行业,保险又走在了对外开放的前列。
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王立川认为,中国寿险与财险市场都已经是寡头垄断市场,几家大型险企的市场地位与生存能力已经足够稳固,外资很难撼动。“开放之后,至少十到十五年之内,这个行业(无论财险抑或寿险)的前十到二十名,还是不会有根本性变化。不过,一、二线城市的竞争会更为激烈。但对于消费者来说,却在竞争中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与中资保险公司相比,外资公司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有更为全面扎实的风险管控、更理性务实的投资,以及对于中高端消费者需求的更精准把握。”
朱俊生表示,开放政策落实后,可以预期外资寿险业务将加快发展,它们经营理念比较审慎,在长期保障型业务拓展方面比较有经验,会促进中国寿险市场的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寿险行业发展的前几年,资产驱动负债的抢规模发展模式下,行业曾涌现出了不少黑马,但外资或合资保险企业并不多,特别是一些老牌国外保险公司主导的合资公司一直保持着审慎的经营理念,对价值保持持续关注。而在行业发生重大变革的今天,在回归保障的竞争中,外资险企的优势也会凸显。
数据显示,2017年,外资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140.06亿元,占市场份额的5.85%,比去年同期增加0.76个百分点。其中,外资财产险公司市场份额较低,外资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06.39亿元,市场份额1.96%。外资人寿保险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高,外资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933.66 亿元,市场份额占有率为7.43%。
面对前景巨大的中国保险市场,市场份额并不大的外资会选择怎么样的方式来分食蛋糕呢。在业内人士看来,可能会出现两点显性的变化:一是现有的合资企业中外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会持续上升,虽然近期监管层发布了关于险企股权的管理办法,对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做出了三分之一的限制,但外资股东并不受影响;另一种可能性是外资以设立新的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到中国的保险市场中来。
在王立川看来,目前全球知名的保险公司大部分都已在国内以合资的方式布局,最方便的是提高的持股比例,而这也意味着,现有持股比例放开后,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或许有了一次溢价转让股权的机会——在这些合资公司里面,中方和外方股东都很不容易,公司价值也迟迟没有实现曾经的预期。随着限制放开,外资会有强烈的增资冲动。
另据有关知情人士透露,出售了友邦之后的美国国际集团(AIG)一直在寻求进入中国寿险市场的机会。AIG内部早已启动了通过其他方式进入中国寿险市场的探讨。此次进一步开放保险业的举措,也许将帮助AIG更快以新的姿态进入中国寿险市场。
而在波士顿咨询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胡莹看来,外资以哪种方式进入也与监管机构对于牌照的管控程度有关。在她看来,在这一波开放的浪潮里,可能会有一些非主流的玩家出现市场上,特别是互联网公司。“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在牌照申请还是有一些限制的,面对保险业务,它需要更专业性的指导,更需要一个好的品牌,与国内保险公司联姻可能会存在与原来业务的竞争关系,所以互联网公司和外资进行联姻的可能性比较大。目前市场已经出现这种风声,双方的合作会给外资一个更快进入市场的机会,其所掌握的数据更是能解决外资进入市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难处。”
外资进入这些年
对于中国保险行业来说,对外开放的时间并不晚。上个世纪80年代,外国保险公司被获准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1992年上海被选定为我国第一个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当年7月,《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发布三个月后,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美国友邦保险在上海设立分公司。
彼时,试点仅允许外国保险公司在指定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并与中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业务范围也仅限于几个险种。截至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共有来自12个国家和地区的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其中,中外合资保险公司16家,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13家。这些公司大多位于上海和广州,业务范围局限于为在华外资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以及外国人个险业务和其他个人保险业务等。2001年,外国保险公司保费收入达到32.8亿元。
进一步的开放发生在2001年中国加入WTO,当年12月,《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颁布,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基本监管框架形成。2004年,按照入世协议,保险业的入世过渡期结束,中国保险业实现全面对外开放:在发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后,外资寿险公司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业务被允许,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地域限制也逐渐取消,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可至51%,但寿险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2017年底,根据原保监会网站披露的统计数据显示,国内167家保险公司中,有50家为外资或合资险企,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28家,外(合)资产险公司22家。截至2018年2月,这50家公司合计实现保费收入486.45亿元。
不难发现,数量占比达29.9%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保费市场的贡献率却并没有这么高,仅占了5.85%的份额。在这个过程中,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经历并不简单:经营面临亏损、股权更迭面积大,更是存在着新光海航与中法人寿这样的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弃子”。
胡莹表示,其实外资这些年在国内发展的并不理想,制约其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合资机制导致了大量的内耗,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中国股东的诉求和外资股东百年老店的经营诉求是不一样的,这就导致了双方在公司发展目的、速度、发展路径、利润要求等方面存在分歧。而站在全球布局的外资角度来讲,中国业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着漫长的决策周期。另一方面,在快速发展的中国市场,外资保险没有办法适应现在的市场机制。
而在政策上,针对中资、外资险企的监管政策也存在一些差别,“除了股权比例还有其他的一些限制,比如说批设分支机构。现在监管趋严了,但在原来的时候成立一家公司可以迅速铺设二级机构,然后再往下铺设,而对外资的力度就小得多”,朱俊生表示。
也正因为此,外资进一步进入后的竞争阵地可能会在开放深化的区域,而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外资保险公司相对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上,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分别达到14.65%、15.22%、8.91%和10.46%。“4月12日,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我公司外方股东德国安顾集团股份公司及其母公司慕尼黑再保险集团在养老资产管理、医疗健康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因此,我们期待在个税递延养老、大病保险等领域,对外资公司资产、资本金等硬性指标的考量中,可以充分考虑其外方股东的运营经验和实力,扩大业务领域方面的开放政策”,上述德华安顾人寿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