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4月10日上午9时30分许,在国务委员王勇的见证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原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揭牌,宣布正式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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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此次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机构,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主要职责
01
统一反垄断监管与执法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02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03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机构改革具体时间表如下:
3月31日前配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揭牌;
4月20日前完成转隶组建;
5月31日前上报三定规定草案;
6月20日前三定方案报批;
9月底之前落实新的三定方案;
2018年年底验收。
网传市场监管总局机构改革推进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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