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4月13日讯,曙光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与华泰汽车14.49%股权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时间将调整至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此前,该过户时间已推迟至4月20日前。
曙光股份在关于大股东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补充协议》的公告中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华泰汽车与曙光集团未能在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剩余14.49%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工作的具体原因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要求所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并于2019年7月1日前通过审查,逾期未通过审查的,视为不能保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即不能生产新能源汽车。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质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双方正在同公司讨论制订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
完成制订新能源准入实施方案的时间:2018年6月20日前完成。
14.49%股权转让过户工作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方同意将14.49%股权交易涉及的股份过户时间调整至2018年6月29日前完成。
二、截止本协议签署日,甲乙双方确认14.49%曙光股份股权转让过户不存在任何重大障碍。
三、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本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