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大波政策“大红包”陆续发出,个个都在帮你省钱,赶紧来查收:①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②市场主体减负,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5月1日起实施;③商业养老保险优惠来了;④买车更便宜,汽车降关税措施将尽早落地。
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减轻广大患者特别是癌症患者药费负担并有更多用药选择,会议决定:
一是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二是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三是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
五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进口药品境外生产现场检查,严打制假售假。
4000亿“减负”大礼包来了
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3项措施,并从5月1日起施行。3项措施实施后,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商业养老保险大优惠
财政部发布通知,自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试点地区的市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将有大优惠。
通知明确,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保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通知还明确,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未来买车会更便宜
我国降低汽车等产品进口关税将尽早落地。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近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将抓紧提出降税具体方案建议,按程序报批后争取早日实施。
程丽华还表示,中国自主降低关税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主动扩大开放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 。
其他人都在看
编辑 / 万政
来源 / 经济日报、央视财经微信、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