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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姜鑫酝酿许久,业内翘首以盼的“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终于登台亮相。4月12日,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兼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在接受记者时表示,在我国加快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当下,“421结构”使得家庭养老功能逐步退化,加之基本养老保险压力渐大,企业年金覆盖率低,第一、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障已无法充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养老保障需求。而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核心内涵是通过税收递延,鼓励老百姓购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即通过将养老第三支柱做大做强,实现对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的补充,进而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提高未来的养老质量。
就《通知》中确定每月最高1000元、每年最高1.2万元的税延额度,李艳华认为,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和人民养老需求的提升,延税的额度也可能逐步做调整,以美国的IRA即“个人退休账户”为例,其1976年推出来时的额度也只有1500美元/年,经过6次调整达到了5000美元/年,成为40年来美国养老金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来源。
此外,泰康养老产品精算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根据《通知》关于领取商业养老金时的规定。目前,参照7级个税累进税率,累计税率达到10%的消费群体就适合购买税延商业养老保险。而在产品设计上,泰康养老将遵照产品设计指引,按照“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的原则进行开发,产品将以稳健型为主、风险型为辅,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作为政策型产品,形式创新,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在国家政策机遇面前,各保险公司应当格外重视对消费者的宣传,同时深挖市场,储备客户,推动行业整体发展。李艳华表示,泰康养老将积极发挥20余年团体客户服务经验,重点向试点地区的企业员工推荐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同时也将面向个人进行销售,公司将做好各项准备,力争首批出单。
业内专家预测,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在全国推开后,有望撬动每年数千亿元的保费市场,市场规模、渠道及产品优势突出的险企,均在不同场合表达了希望能够经营税延商业养老保险的意愿。但就经营资质问题,大家还需要等待银保监会的最终文件,保险机构在投资团队、养老保险业务管理经验,以及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将在税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中发挥重要作用。
养老保险被称为老百姓的“养命钱”。从分类来看,基本可以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三者分别由政府、企业、个人承担,也被称为养老保险的三支柱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