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2日说,我国支持民资、外资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中央、地方各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
这位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类资本的退出机制,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确保各类资本自由进入、无障碍退出,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各类所有制资本共赢发展。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近年来,我国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企业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取得了重要成效。
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已推出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项目,涵盖了中央企业和部分地方国企,实现了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重要领域全覆盖,并延伸到国有经济较为集中的一些重要行业。在试点示范项目之外,也有不少国有企业主动作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入具有战略协同性的民营资本和外资。
这位负责人说,通过各种不同所有制资本的实质性混合,非公有资本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中的“催化剂”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产生了体制机制融合互促的“化学反应”,实现了资本“形混”和制度“神混”的统一。
首先,企业法人治理进一步完善。民营资本、外资等作为战略投资、产业投资进入国有企业,有效解决了过去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股权结构的调整带动治理结构更加有效制衡、规范运转。
其次,企业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通过“引资本”促进“转机制”,市场化选人用人制度日趋完善,按劳分配、按要素分配、按贡献分配取代平均主义“大锅饭”,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能增能减的目标得以实现。混合所有制企业还通过绩效薪酬、弹性薪酬、员工持股、模拟股份制等激励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唤醒沉睡的人力资本,打造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
第三,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撬动数量可观的优质非公有资本,有机融合国有资本的规模、技术优势和民资、外资的创新能力、管理优势,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企业资产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