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青岛分院院长
张茅局长的讲话,反映出刚刚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不管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还是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以及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其核心都围绕着一个重要命题,就是在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如何培育和营造一个良性的市场经济体系?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一种非常高效的手段,因此党中央多次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市场经济也会带来垄断、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等问题,所以市场经济并不必然就是符合人性的。一个良性的市场经济体系必须是高效、公平、法治且符合人性的经济体系,而不是原始、野蛮和巧取豪夺的经济体系。同时,纵观人类市场经济发展历史,良性市场经济也不完全是自然形成的,而是需要一个高效、公平、透明、法制的政府监管体系来加以推进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成立,为改变我国之前分散、多头、繁杂且相对低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打开了大门,也为培育符合中国国情的良性市场经济体系提供了巨大的历史机遇。
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也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市场监管,尤其是是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学者,本人结合张茅局长的讲话内容,对刚刚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以下四点期待:
第一,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能够处理好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之间的关系。“顶层要专业,基层要覆盖”,此次综合监管模式的确立对基层覆盖可能会有改善作用,但令人担心的是顶层改革的专业性是否会削弱。包括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保护等仍然是市场监管相对风险较高且专业性较强的领域,希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之后,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执法专业性和技术专业性有机整合,中央及省级层面的专业性监管职能可得到凸显,尤其是在药品、医疗器械等健康类产品以及特种设备的监管方面。省以下地方,则可以根据自身的市场经济产业以及安全监管风险来因地制宜设置自己的市场监管模式。
第二,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监管事权责权分配关系。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主要是针对中央一级的市场监管部门的设置,除了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只设到省级之外,对于其它层级的市场监管权责分配关系尚不明确。更为关键的是,在大市场监管体制的总体背景下,如何尽快制定不同层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事权责权清单,推动各级政府在市场监管工作方面的科学分工与有效配合,这是机构改革之后的当务之急,即根据各级政府的长处与不足、市场风险的高低以及跨地区溢出性的强弱,系统划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权和责任清单。
第三,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能够实现真正的深度有机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得以正式确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机构合并如何由物理合并转变为化学合并上下功夫,不仅要统一名称、制服和形象识别系统,更要在监管理念、监管风格、执法文书等深层次实现有机整合,个别地方因为特殊情况即便可以单设一些二级机构或合署办公,但也必须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下进行,否则不但会使改革效果大打折扣,甚至增加新的监管风险和问题。
第四,期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能够更加关注基层监管局(所)的能力建设问题。可以预期,此轮机构改革之后,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市场监管所在监管职能上将全面扩张,基层监管机构人员将会工作更累。建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之后,用公安部建设基层派出所的力度来推进基层监管所的建设。在现有的条件下,将上级局的一些监管力量适当下沉,适度扩充监管队伍,降低各级监管机构职能的同质化程度,加强和充实基层监管能力,打通监管政策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