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语:
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金融服务机构,在中国都要遵循金融监管的原则。即使是外资股权比例超过51%的金融服务机构,它也要满足资本充足、贷款拨备的要求等。是否会有风险取决于中国的金融监管能力能否跟上。敬请阅读。
文/巴曙松;记者/卢梦君
4月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演讲,指出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去年年底宣布的放宽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快保险行业开放进程,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去年11月,中美元首会晤达成多方面重要共识,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中国将以较大幅度放宽金融领域的市场准入。
具体来说,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
巴曙松在“金融的风险:‘黑天鹅’与‘灰犀牛’”分论坛上也谈到,中国长期实行分业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每个监管机构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在不同管理办法间套利,大量业务从表内向表外转移。所幸近期金融机构改革,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有望发挥更大作用。
他对调整后的新架构——监管规则制定权力多集中在央行,监管机构注重执行层面——给予肯定评价,认为新架构对于影子银行的治理、表外资产向表内转移可能出现的风险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对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是机遇还是风险的问题,巴曙松向澎湃新闻表示,加密数字货币现在还处于非常早的起步阶段,它的交易速度、应用广泛度等离真正的货币还有很远。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2018年4月10日(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作为一位研究人员个人的看法,不代表任何机构的意见和看法)
本篇编辑:王昌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