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日报||域报4月10日讯】大家平时在发布微博微信时,习惯性地配上几张图以表达自己的心情。殊不知,这种随便转发、使用图片的行为可能构成了侵权。
昨天一大早就被“黄子韬侵权”的新闻给炸醒了,网友们大概都知道怎么回事了,悟空财税小编多此一举再简单拟一下过程:韬韬转载了一组星空图到自己的微博,但原作者发现是自己辛辛苦苦拍的图,没有告知她本人也没有加上她的水印,所以很生气,于是乎告韬韬侵权,同时还在公众号发布了文章表示不接受韬韬的道歉,引来了众多人的围观。
韬韬说这组图是朋友发给他的,他纯粹是觉得好看所以发到微博上,并第一时间联系原作者并道了歉,但原作者并没有理会,之后韬韬把微博删了,但原作者说这是在销毁证据,而在韬韬看来这只是为了不再侵权,其实问题的纠结处就在这里。
韬韬删博到底是销毁证据还是停止伤害呢?
悟空财税专家表示,韬韬删博其实是很正确的做法,这就是为了保护原作者而做出的停止伤害的行为,并且整个过程中韬韬的做法都很恰当,及时向当事人表示诚恳的歉意,主动承认自己的过错,没有任何推卸责任的意思。
事实上,很多人发微博、发朋友圈找素材,不管私用还是商用,都从网上扒图。悟空财税专家认为,这是因为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随着社交媒体、移动社交的迅猛发展,图片使用场景发生了剧烈变化,版权法规显得滞后,无法对新的图片使用方式进行约束。
悟空财税专家呼吁大家, “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取得授权或者许可,并支付费用,通过此次的诉讼行为,让对方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无处不在,在当今创新型社会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的形势下,我们每一个公民、每一个公司都应当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我们平时不以为然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侵权,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以后,才能鼓励作者、发明创造者有更大的积极性去发明创造,经济社会才能更快进步。”(悟空财税大兴分公司 荣德辉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