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8-04-11 06:02: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方案要瞄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找出“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

本报记者 王丽娟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推进,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进一步加强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

资金整合以便集中力量精准扶贫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是指将纳入整合范围的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由贫困县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范围内,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使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支持三农的财政力度不断加大,出现了一些涉农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率。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助力贫困县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从2016年开始,财政部牵头开展了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明确将中央和省市级相关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权、使用权完全下放到试点贫困县,由贫困县依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区分轻重缓急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并安排好相关涉农资金。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汪三贵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对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有很重要的作用。脱贫攻坚是由中央和省统筹,县一级具体落实。但是以往的资金都是由部门管理,每个部门的规定都不一样,很多项目也都是由省里决定,地方政府根本没有自主权。而精准扶贫是要找到贫困户,根据其贫困原因,决定用什么项目来帮助。以往在部门管理的情况下资金比较分散,力量薄弱,而且资金的用途有限制,根本没有足够的力量来帮扶贫困户。

“涉农资金整合的目标就是给县里充分的自主权,让其能够根据实际的情况和需要,有针对性地使用涉农资金。这样二十多个部门的资金整合到县里全部用于扶贫,再没有资金使用的限制,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非常有意义。”汪三贵说道。

部门利益阻碍资金整合进程

近年来,中央层面相继支持开展了黑龙江省“两大平原”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江苏等4省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广东清远等4个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及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试点实施以来,在省、市、县等多个层级有力地创新了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成效,为中央研究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全国832个贫困县计划整合资金规模3330亿元,已实际整合3286亿元,已完成支出2935亿元。

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近日表示,2018年,财政部将进一步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鼓励各地加大实质性整合力度,尽可能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为脱贫攻坚提供投入保障。

汪三贵表示,涉农整合试点开始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已经着手整合。但他在调研中发现,整合中也遇到了不少干扰,其中最显著的就是部门利益的阻力。有些部门还是不想放权,虽然已经整合,但是对资金的使用干预较多。

“有些部门要求涉农资金必须用在指定的方面,有的部门是在使用时提出各种要求,导致县级政府很难办。尽管有的地方能整合三分之二的资金,但是还得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去使用,根本不能满足地方政府的实际需要。”汪三贵说。

抓好方案编制确保县级政府责权一致

事实上,为解决涉农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17年12月国务院还出台了《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探索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途径。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地方必要的涉农资金统筹权,根据中央和地方在任务清单划定、实施等环节的调整、反馈,逐步厘清中央和地方承担各项支农事权与支出责任的边界,推动形成依法规范、运转高效的财政支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

按照此思路,此次《通知》再次提出坚持将整合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试点贫困县根据年度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实事求是确定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

此外,《通知》提出要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试点,要求贫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主动研究和积极推动整合试点工作,按要求组织编制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瞄准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找出“坚之所在”,排出轻重缓急,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根据资金实际投向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部门。整合资金要优先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汪三贵认为,《通知》提出进一步抓好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试点,可以减少由部门利益产生的阻力,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上的责权。地方政府编制的实施方案一旦被批准,其他各部门就不能再干预,完全按照方案要求来落实,将权力真正交割到县级政府。

需要注意的是,汪三贵认为,权力下放之后还要以结果为导向加强考核和监督。涉农资金整合的目的是为了跨部门使用资金,只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就不能管得太细,但是一定要定期对扶贫效果进行监督,以保证精准扶贫的效果。同时,对效果达不到要求的地方政府还要有相应的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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