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这样的事吗?房子没了,房款也没了,还欠了一屁股的债……最近厦门的四位卖房者正在经历这样荒诞的事。
故事需从2017年底说起,当时四位卖房者先后找到了丹厦房产,虽然门店不同,但他们却遇上了同样的买家——邱先生和林先生。
邱先生和林先生自称是投资客,在丹厦房产中介的斡旋之下,双方达成了一个房产交易的买卖合同。从购房合同上看,四位卖房者是将房子卖给了四个不同的人,但这四人都是邱先生和林先生找来的“委托人”,两位投资客才是真正的买家。
据其中一名卖家韩先生讲述:买完房后,投资客买家声称资金周转困难,这时房产中介就提议,可以先由丹厦房产旗下的一房金融公司先垫付80万元(首付款),之后再由这两位投资客(林先生和邱先生)自行还给一房金融公司。
虽说是投资客买家向金融公司借钱,但中介表示,卖家韩先生和妻子也要以“借”的名义,买主才能拿到金融公司垫付的那80万元首付。卖家们出于对房产中介的信任,没有多留心,签下了一系列的空白合同。就是这几份合同,悲剧就此开始。
2017年12月15日,一房金融通过电话告诉卖房者韩先生:“两位投资客是骗子,骗了卖家的房子,而他们之前从丹厦借来的80万首付款也不还了。”由于当时借款合同上签署的借款人是卖家韩先生,所以现在一房金融要求卖家还钱。
回想起签订协议的经过,四位卖房者都表示:一房金融告知借款协议都是“例行手续”,虽然房子过户给了买家,但新的房产证是在公司手里,一房金融会以此要求买家及时偿还房款,不可能让卖房者承担风险。……可事实上,一房金融对风险的把控并非他们所承诺。
据悉,投资客买家已经拿到新的产权证,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了抵押贷款,却一直未偿还约定好的购房款。折腾了一圈,卖家可谓是房财两空。然而最让卖家头疼的是,在一房金融公司那儿莫名其妙背上的高额债务。
2018年3月28日上午,卖家韩先生再次与丹厦房产、一房金融的负责人以及投资客买家之一的林先生见了面。林先生声称,另一位投资客邱先生拿走了钱款,人找不到,所以他无法还款。谈判无果,卖房者们只好寻求司法保护,目前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也已介入调查。
至此,我们已初步了解此房产交易纠纷案例的来龙去脉,读者们有何感想?
这四位卖房者中,有辛苦还贷几年的刚需族,卖房反欠巨额债,不免唏嘘。对于两名投资客,人们难免猜测:是否炒房炒到资金链断裂,继而行骗来拆东墙补西墙呢?而房产中介业务是否存在猫腻,也有待司法进一步确认。
实际上,在以往的房产交易中,“先过户后抵押再付款”的做法并不罕见。然而随着房地产调控一再升级,这种空手套白狼的炒房手法,很容易因银行无法贷款而宣告失败。由于中途涉及了其他人和因素,取消交易也存在着不确定的风险,上述故事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故事引发思考的同时,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买卖有风险,交易需谨慎,切勿签署空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