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税务违规阻碍上市:一季度新三板8家企业财税违规被处罚
2018-04-08 11:3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警惕税务违规阻碍上市:一季度新三板8家企业财税违规被处罚

不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申报不规范,不及时足额缴纳印花税是税务违规重灾区。

新三板在线 · 文/于凡

3月30日,中圣节水(835921)补发公告,因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义务被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罚款18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日,2018年以来,已有中圣节水、华谊创星(833568)、君辉环保(870585)等8家挂牌公司披露因相关责任主体违反财税规定被处罚。

回溯2017年,共有利欣制药(834866)、和泰鑫(834454)等27家挂牌公司因相关责任主体违反财税规定而被处罚。

分析发现,挂牌公司不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申报不规范,不及时足额贴报印花税是被罚的重灾区。

未及时代扣代缴个税阻碍上市进程

分析上述处罚案例,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是被处罚的一大因素。

3月30日,中圣节水补发公告,公司于2016年2月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公司在财务自查中发现,2005年公司股东冯晓强有一笔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冯晓强应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6万元。

公司主动向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申报, 冯晓强个人也及时补缴了税款,武汉市洪山区地税局决定对公司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行为处罚18万元。

2017年9月14日,博硕光电(831019)发布关于公司股东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风险提示公告。博硕光电表示,公司上市进程继续受阻,公司可能会受到高额的罚款,税务等级重新下调回D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巨大影响。

资料显示,博硕光电于2011年进行股份改制工作,将企业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本,其中涉及公司三位自然人股东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1975.40万元。

因转增股本过程中,股东并未取得现金收入且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金额较大,2012年3月秦皇岛市长办公室会同税务、财政、国土等多部门召开办公会,根据市纪(2012)17号会议纪要,形成了待博硕光电IPO后及时予以补缴的会议决议,并在税务局备案。

然而从当年6月起,博硕光电表示,税务机关多次向其催要税款,并多次拒绝为公司开具纳税无违纪证明,使公司上市进程受阻。

2017年4月,博硕光电税务等级被评为D级,对公司正常经营带来影响,经应税人多方筹措缴纳200万税款后,公司税务等级被上调为A级。2017年9月博硕光电公告,2017年9月13日,税务局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要求公司15日内缴纳税款,否则进行相应处罚。

此外,和泰鑫、华谊创星(833568)、欧密格(832059)等挂牌公司因向员工及以外人员发放实物、礼品等,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被处罚。

和泰鑫是典型案例。2017年11月20日,和泰鑫收到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及《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津市南开区地税局稽查发现,2014—2016年期间,和泰鑫实物发放给公司职工未合并到当月实发工资,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分别为97人次1292.80元、87人次954.07元、81人次1055.19元。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根据规定,要求和泰鑫补扣补缴2014年度至2016年度本单位职工个人所得税合计3302.06元,并处罚款1651.04元。

同样在2014—2016年期间,华谊创星存在为员工报销汽油费及为公司以外人员发放礼品,并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规行为,被罚款34844.12元。

警惕虚假增值税发票

挂牌公司增值税申报不规范是被处罚的另一大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剔除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外,挂牌公司因相关人员不熟悉增值税申报相应政策,或接收对方开具的虚假增值税发票,导致“被动”受罚的案例值得关注。

2018年1月17日,倚天软件(839915)收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以下简称“大连国税四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大连国税四局检查发现,倚天软件的部分软件产品开发成本中列支的技术服务费,相关业务由第三方完成,不属于自行开发生产产品的范畴,对应的收入应单独核算,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而倚天软件已申报并收到相关增值税退税款。

对此,根据相关规定,大连国税四局要求倚天软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早在2017年11月14日,长潮股份(831887)就因接受对方开具的虚假增值税发票被税务局处罚。

长潮股份从新疆晟新聚源商贸有限公司处采购设备综合管理平台软件V2.0、视频监控管理瓶套V2.0等公司经营所需材料,并于2015年12月收到其开具的专用发票4份,并于当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63.25万元。

此后,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新疆喀什地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证实为对方虚开发票。长潮股份于2016年3月退货给对方公司,并于2016年4月对申报所属期2016年3月增值税作了进项税额转出63.25万元。

对此,税务局作出不再补缴增值税税款,对企业所得税不作调整,对已抵扣税款处罚款31.62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的决定。

无独有偶,尚航科技(836366)也曾因接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被罚5万元。

2016年12月31日,尚航科技收到广州市地税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前,尚航科技接受佛山市屹念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念公司”)开具的服务业发票一张(发票代码244061207990,发票号码05285816,发票金额40万元),于2013年1月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列支。

尚航科技主办券商光大证券表示,依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下发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屹念公司系空壳公司,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发票。尚航科技接受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尚航科技则表示,公司收取该供应商的上述发票没有做到合同相对方与发票开具方名称一致的要求,违背了发票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公司不存在接受虚开发票逃避纳税的意图。

印花税需及时足额贴报

需要提及的是,不及时、不足额缴纳印花税也是挂牌公司被罚一大“雷区”。

按规定,挂牌公司资本增值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需缴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有挂牌公司如欧密格、和泰鑫、融锦化工(836387)等因“忽视”此项规定而被处罚。

2018年1月18日,进入上市辅导的冠盛集团(834175)公告称,旗下子公司南京冠盛汽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冠盛”)于2017年8月15日收到南京市高淳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高淳稽查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书。

高淳稽查局在对南京冠盛稽查中发现,公司少缴2015年度企业资本增值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印花税,高淳稽查局对南京冠盛处以罚款1322.3元。

上文所述的因个税问题被处罚的和泰鑫、欧密格等公司也存在因增加注册资本未缴纳印花税的违规行为。

资料显示,和泰鑫2015年4月增加了注册资本827.39万元,未贴印花税4136.96元。欧密格2014年度公司账面资本公积增加了9830553.85元,财务人员也未及时申报印花税4915.30元。

其实,早在2017年初,融锦化工就因于少申报缴纳印花税被罚4549.85元。 武穴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发现,融锦化工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9099.70元。

融锦化工称,对于此次处罚,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将罚款全部缴清。鉴于本次行政处罚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出品:新三板在线。作者: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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