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文慧
北京时间4月4日,美国公布对我国的加征关税商品清单,涉及约500亿美元;下午,我商务部立即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包括大豆、汽车等。
正当美国总统经济顾问库德洛4月5日表示中美终将达成协议、令市场稍松一口气时,特朗普很快再次发难,要求贸易办公室考虑将加征关税商品由500亿美元提高至1000亿美元。
“贸易战”一波三折,让我们先来梳理目前的博弈情况。
美方清单如约而至,我方清单直指软肋
“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孙子兵法》
让我们来复盘“贸易战”的时间表:
2017年8月,美国启动对中国的“301”调查; 2018年2月,根据国家安全调查(“232”调查),计划增加钢铝产品关税; 2018年3月22 日,美发布301调查结果,并宣布15日内(也就是4.6日内)出台关税清单; 2018年4月2日,我国表示将对128项美国产品征收关税,以应对“232”调查后钢铝产品征税的计划; 2018年4月4日,根据“301”调查结果,美国出台针对中国1000多项产品的关税清单; 2018年4月4日下午,我国公布应对“301”的关税清单。可以说,美方的关税清单如约而至,我国应对“贸易战”,及时有效。
关税清单不意味开征关税
美方原定30日内听取公众反馈;随后美方将反馈期间延长至60日,对应今年5月22日。 中方公布关税清单,并说明“实施之日另行公布”。即便美方的60日也并非板上钉钉,依据《美国法典-海关关税卷》 “在特殊情况下实施制裁措施可以延后最长不超过180天”,还规定 “所有进展都取决于总统本人是否有特别指示”。
从制定清单到开征关税,双方都留有相当的灵活性。参照过往情况,谈判需要多久,时间就可能延长多久。
双方清单内容体现博弈威胁
美国的清单主要针对我国制造业。据称,美国使用了算法,在最大化对我国利益损害和最小化对本国消费者影响的目标和总额500亿美元的约束下,挑选出这1300种商品,主要包括电子触摸屏、钢铁板材、医疗器械、飞机零部件、电池等。
以其中电子触摸屏为例,中国已经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并在继续扩张,正处于产业升级阶段,如被加征关税将面临更困难的竞争环境。
截至 2014 年,我国已有触摸屏企业上千家,其中产值过亿元的企业近百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实力的企业十余家,年产量全球占比超 50%。美国作为触控屏技术研发和应用较早的国家之一,其国内触控屏企业转型升级已基本完成,国内产量全球占比约 5%。
近年来,我国触摸屏产业虽然发展较快,紧紧追随日韩等地产业技术发展步伐,但关键技术工艺、产品良率等方面与日韩及中国台湾企业仍存在一定差距,相关技术附加值低。2014 年大部分企业盈利情况不佳,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受着较日韩和中国台湾企业大得多的市场和资金压力。
——触摸屏产业发展白皮书(2015版)
我国出台的关税清单则直指特朗普票仓。这份清单主要包括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涉及美国多个农产品出口州,包括艾奥瓦,北达科他, 路易斯安娜,密苏里州、德克萨斯等。其中许多州是支持特朗普的“红”州。中期选举年,这份清单对于特朗普是不小的政治威胁。
对特朗普准备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的决定表示担忧和失望,不希望政治行为干扰过去几十年间美方与中国的关键伙伴努力经营的贸易关系。
——艾奥瓦州大豆协会首席执行官里兹(Kirk Leeds)
目前巴西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大豆供应国*,并且正在提升其运输体系以满足中国的庞大需求。美国承受不起丧失这一关键市场份额的代价。
——美国大豆协会
*注: 2017年中国前三大的大豆进口国分别为巴西、美国和阿根廷,进口量分别为5093、3285、658万吨。
博弈第一轮,双方各有出招。特朗普最近又威胁出台1000亿美元的关税方案,应当是为接下来要开始的谈判争取筹码。
深究美国底牌
下一步,美国会如何出牌呢?有哪些策略呢?
在寻找答案的过程中,我们重点参考了一家美国智库:国际战略研究中心(Center for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简称CSIS)。该机构是参与“301”调查的少数机构之一,其中国问题专家甘思德(Scott Kennedy)提供了听证材料。该机构过往报告的字句也出现在特朗普发言中。例如
“中国不遵守规则,他们逃脱规则已经太久。”
“中国企业害怕的词是相互性——即他们在美国待遇如同美国公司在中国。”
——2017年8 月 James Andrew Leiws “中国和科技:又一次的龟兔赛跑”
“我相信他们自己都难以置信能逃脱(规则)这么久。”
“关键词是相互性… 他们对我们怎样,我们对他们怎样”
——2018年3月 特朗普新闻发布会发言
结合CSIS的文章、专家观点,以及多方材料,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美国想谈不想打。贸易战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目前,中美已经进入谈判期,只有谈判不成才会出现真正的互加关税的双输结果。
真刀真枪的战争也会由谈判告终。
——美国商务部长 Wilbur Ross
“如果不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就意味失败。采取单边惩罚,即便有合理性,单独使用也不会改变中国行为,使之与美国和全球利益一致。"
“如果美国不与中国进行持续对话,就不会有机会对中国解释我们的立场并找到共同点。"
—— CSIS 为301调查提供的证词
美国根据贸易法采取的行动应当取得其他贸易伙伴的支持、避免违反华盛顿的国际义务,并解决根本问题。相反,提高关税几乎一定会破坏WTO规则并遭致破坏性报复。
——2018.3.22 美国“外交杂志”, Mattew P.Goodman & Ely Ratner,“A BetterWay to Challenge China on Trade”
二是美国根本目标和利益在于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贸易是考量的一部分。
4月4日晚,特朗普推特:“我们没在打贸易战,之前那些代表美国的蠢货早已输掉了战争。美国对中国赤字5000亿美元,知识产权侵犯损失3000亿美元,这样的情况不能继续!”
中国需要进口非常大量的天然气。从他们自身角度,为了分散化供给来源,增加从美国进口也很合理,这样同时能降低美国赤字。
——2018年3月23日 美国商务部长 WilburRoss
但仅仅是增加进口,未必能满足美国影响产业政策的底线目标。美国有可能坚持这一领域的要价,直到达成部分目标。
“如果美国能够坚守原则底线——谈判围绕限制中国的产业政策,那么与其他贸易伙伴的政策失误、国内阵线、以及最初的惩罚等,都可以得到缓解,
“很不幸,中国可以通过大手笔进口单个商品如大豆、天然气、波音飞机等来操纵贸易盈余,而不在产业政策目标和措施方面改变一点点。
“如果不能达成限制中国产业政策的结果,就不值得未来几个月在产业、劳动力市场和投资者等方面做出牺牲。”
——CSIS专家甘思德(Scott Kennedy)“Surviving March Madness inU.S.-China Trade Relations“ 2018年3月27日
三是美国将综合利用多种工具。301调查的fact sheet曾经提到三方面行动,除去关税后,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首先是加强限制中国对美投资。具体而言,预计美国将着手修订CFIUS(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CFIUS修订将纳入更多科技和知识产权因素的考量,并将可能对中国采取更加歧视的限制政策。
去年11月8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分别提交了一项名为《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2017)》的法案,寻求拓宽CFIUS的审查范围,改变审查程序和范围。根据美国媒体,在限制中国通过对美投资获取技术方面,美国两党意见出人意料地非常一致。
法案的起草人之一、共和党众议员罗伯特·皮坦吉尔(Rep. Robert Pittenger)声称,法案用意之一就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我们要确保美国科技保持领先,不要让外国政府通过任何渠道取得这些技术”。
其次,美国会继续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对中国施压,还可能尽量争取如韩国等盟友支持。301调查后,美国贸易办公室就中国的歧视性科技许可向WTO提起诉讼。
“如果美国无视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它将失去支持我们立场的重要抓手,WTO 毕竟是中国自己认可和尊敬的独立第三方。
“如果美国不去努力创造多变规则,那么全球商业领域将出现许多充斥过时规则设置没有规则的空白。WTO对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贸易相关的投资考量协议(TRIMS),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和其他复杂科技兴起之时,都需要更新和补充。
“如果美国不与中国摆明这些挑战的利害,或者不能有效与同盟合作,那么,任何单边的行动都将导致美国更加孤立,更难抵抗中国的报复。
——CSIS 为301调查提供的证词
在美国上述目标和工具下,未来谈判走向如何呢?
把脉“贸易战”走向
回顾历史,历次美国对我国基于知识产权的“301”调查的情况,通常以我国作出一定程度的调整结束,未曾真的上升为大幅增加关税的“贸易战”。
美国历史上曾对中国动用五次301条款,三次使用特别301条款(分别历时9、8、2个月),最终通过谈判分别达成了三个知识产权协议。
1991年10月: 1992 年 1 月签署了两国间第一个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 即《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 1994年6月:1995 年 2 月签署了第二个知识产权协议, 即《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 1996年4月: 1996 年 6 月签署了中美第三个知识产权协议。90年代,外在压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
根据我国有关研究,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强度在1992年有了跃升。执法强度则在90年代中期后缓慢提升,调整后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与立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数据来源:许春明、陈敏《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测定及验证》载《知识产权》2008年第1期
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在签订一系列知识产权协议后开始增长。
中国知识产权申请数量(红色)
我国知识产权获得授权数量(红色)
数据来源:WIPO
本次“贸易战”谈判,可能有如下情形:
我国所能达成的最好的谈判结果,是增加从美进口商品,一定程度上减少中美贸易赤字。如美商务部长罗斯建议的,增加进口美国天然气。但从美国此次来势汹汹和背后的强烈动机看,这一情形的概率不高。
我国或需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政策方面对美国做出一定调整。
301调查的主要发现:
中国利用合资公司要求、外国投资限制和行政审查及授权过程,强迫或施压美国公司进行技术转移。 中国利用歧视性授权过程从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进行技术转移。 中国指挥和促进产生大规模技术转移的投资和收购。 中国开展和支持对美国计算机网络的攻击以获得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在这些所谓“问题”领域,美国谈判要价具体措施可能包括什么?
这里有一份来自CSIS的十项建议。智库建议不等于白宫最终策略,权且用来参考。
1)要求中国限制对竞争性(pre-competitive)的研发补贴,或使中外企业都可获得补贴;
2)取消合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所有权限制;
3)取消技术转移要求;
4)降低对制成品如汽车和机械的关税;
5)对民营和外资完全开放增值服务行业,如金融、健康、教育和物流;
6)制定基于市场的标准和认证体系;
7)更好地管理网络安全机制,促进全球商业和隐私保护;
8)政府采购自由化;
9)结束对银行利率的窗口指导,对IPO采用更中性的注册系统;
10) 全国和地方监管过程更加透明。
上述措施不会完全消除中国的产业政策机制,但会促使中国采取更加市场化和有效的经济监管机制,对其自身和贸易伙伴都将有利。
——CSIS Surviving March Madness in U.S.-China TradeRelations March 27, 2018
参照上述十条,考虑事情会向阻力最小的方向前进,我们认为,如下几条是可以谈的:
3)“取消技术转移要求”。这一点不仅美国,德国也曾抱怨。这条尚属合理。事实上,如同我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所说,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外国企业必须转让它的技术给中国合作伙伴。美国在301调查中也指出,大多数技术转移要求是“门后”或者“口头”的。因此,这一条针对的不是立法,而是执行情况。一旦涉及执行情况,很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考察,参见1990年代的知识产权保护争端。
5)“对民营和外资完全开放增值服务行业,如金融、健康、教育和物流”。这一点与我国正在进行的进一步加快改革开放是一致的。4月8-11日习总书记将参加博鳌亚洲论坛,届时我国将宣布哪些改革和开放措施,值得关注。
6)“制定基于市场的标准和认证体系”
和8)“政府采购自由化”。
其他几条不是要求模糊,就是属于漫天要价。
最终,我们相信“贸易战”威胁是为了谈判,但是当谈判内容越来越多涉及到我国的核心利益,估计会持续较长时间。
即便就技术转移达成谈判,中国的赶超和美国的压制,将超越贸易争端而长久存在。正如“金融时报”马丁沃尔夫在“中国金融40人论坛”会上的评论:中国的成功已经彻底改变了世界格局。美国对此感到不满。美国全面而深刻地排斥中国的成功。你解决了美国的一个不满,他们又会找到新的不满。
毕竟,中美之间的紧张局势,是不断变化的中美战略关系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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