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 “通知”) 。 通知的下发着实引发了互联网金融的行业“地震”。
这次通知核心要求是持牌经营。无论是发行资产管理产品还是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必须持牌经营,即持有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颁发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
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来说,这个文件带来的影响十分巨大。部分取得保险、基金销售业务牌照的,还可以继续进行代销相关产品业务,但如果想自己发行资管产品,那必须得通过证监会的许可,对于互金企业来说是不可能的事。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认为,此次互联网资管的整治文件,是继对校园贷、首付贷、金交所、现金贷等业务整治之后,又一个重磅监管政策。互联网平台进行定向委托计划、收益权转让等业务一直是一个监管盲区。在P2P业务监管明确之后,这类业务不允许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来操作,部分平台将上述业务进行拆分,有些平台则主打定向委托融资。此次整治文件对此类业务进行了明确监管,口径较为严格,后续基本没有了操作空间。
通知要求,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个别从业机构情况特别复杂、确有必要适当延长整改时限的,应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后续整改监督及验收。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表示,此前为寻求合规,不少转型综合性互联网金融机构的P2P平台已经完成P2P网贷业务与包括资管业务在内的其他业务的拆分。互金整治办关于拆分后的实体应当视为原网贷机构组成部分的规定,使得平台的拆分努力付诸东水。
在此前的监管政策中很少提及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互金整治办此刻抛出这一新策非常突然。目前,不少网贷平台纷纷集团化,将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单独剥离。在网贷平台备案冲刺阶段,该文件对涉及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平台备案将产生较大影响。
《通知》还要求,“以罚促改”。对于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应开展行政处罚,特别是对存量业务化解不力的机构,各省整治办应组织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当地派驻机构对其是否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行证券等行为进行行政调査,按照《非法金融机枃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此外,互联网平台代销各类交易场所金融产品(包括“引流”等方式变相提供代销服务)也被视为违规,互联网平台应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