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日电(李晓萱)4月2日,阿里刚刚通过95亿美元收购饿了么引起全网热议,现在又因一份“起诉状”再次登上微博热搜。
作为在美上市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周一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迪拜一家公司使用一种名为“阿里巴巴币”(alibabacoins)的加密货币筹资逾350万美元,涉嫌侵犯其商标权。
在起诉书中,阿里表示,总部位于迪拜的“阿里巴巴币基金会”(Alibabacoin Foundation)“突出、重复和故意误导”使用其商标,旨在让消费者误以为“阿里巴巴币”与中国电商阿里巴巴相关或得到其支持。
此项诉讼要求被告停止进一步的侵权行为,以及对违反美国联邦法律和纽约地方法律的行为作出补偿、惩罚性和三倍损害赔偿。
对此起诉事件,很多网友表示支持阿里维权,“阿里巴巴一年花几十亿上百亿维护自己的商标和知识产权,应当受法律保护。”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然而也有一些网友表示,“阿里巴巴”一词源于外国童话故事,故使用该名称不算侵权;还有人认为对方使用英文“alibaba”并非中文“阿里巴巴”故不能算盗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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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阿里公司早在1999年就注册了“阿里巴巴”以及“ALIBABA”商标。
“ALIBABA”作为阿里公司的注册商标,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都受到法律保护,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就本次起诉事件而言,阿里胜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截图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网
据媒体报道,在阿里巴巴提起诉讼几小时后,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金巴·伍德(Kimba Wood)发布了一项临时限制令,要求“阿里巴巴币基金会”于4月11日之前解释其侵权行为。
阿里巴巴在起诉书中还表示,尽管其一再声明“无意进军加密货币领域”,但所谓的其在“阿里巴巴币”发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传播造成了混乱。阿里称对方“是要攀附自己良好的声誉,不择手段获取成功。”
鉴于阿里巴巴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似乎不能排除本次涉嫌侵权的“阿里巴巴币”由此将获得更多的关注度和影响力的可能。截至目前,“阿里巴巴币基金会”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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