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白皮书全文约8000字,以大量数据全面客观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除前言和结束语外共包括五个部分,分别是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宗教界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宗教关系积极健康。
白皮书指出,中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始终坚持从本国国情和宗教实际出发,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1997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首次向世界介绍中国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状况。“20多年过去了,中国宗教状况发生了许多变化。在此背景下,白皮书的发表可以将这些年中国宗教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重要经验向国际社会展现出来。”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从四个方面,介绍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中国特色。
一、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扎根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除了组织性、制度性较强的几大宗教外,还存在大量的民间信仰。受“多元通和、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等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润,中国宗教形成了爱国、理性、人文、包容、中道、劝善导俗的鲜明特质。
二、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得益于正确的政策法律。中国的宗教政策法律具有客观、公平、平衡、全面的特点。尊重宗教自身规律,对所有宗教一视同仁,在注意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注意防范宗教的消极因素。
三、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发展于丰富生动的宗教工作实践。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将宗教问题始终作为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将宗教工作作为全局性的工作,制定专门的政策和法规、设立专业的机构和队伍,谨慎处理宗教问题、依法规范宗教事务、切实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保障,收效于宗教界的自省自立自强。随着保障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政治意识显著增强,宗教组织的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不同宗教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开创了“五教同光 共致和谐”新境界。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袭艳春表示,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妥善处理宗教关系,使之与时代相适应,遏制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中国结合宗教发展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汲取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走出了一条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成功道路。“白皮书的发表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在国际人权领域中国政府是主张对话而反对对抗的真诚愿望。”陈宗荣说。
(见习编辑:陈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