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明
古代中国在历史上的辉煌成就值得我们经久传颂,但为什么中国在近代却经历了长达数百年的衰微和停滞?众所周知,中国在历史上曾长期是世界第一大国,根据经济史学家麦迪森的估计,元朝的GDP曾占到世界的1/3,比欧洲的总和还要多。直到明朝初期,中国世界第一大国的身份依然未得到挑战,明成祖朱棣还多次派出远洋船队,出使周边国家,宣扬国威。那时的中国不仅GDP总量大幅领先,而且在绝大多数主要的科学技术领域也一直将其他各国甩在后面。
许多历史学家都承认,到了14世纪,中国所取得的技术和经济进步,就已经到达爆发工业革命的大门口。但事实却是,西方社会1500年前后率先进入了现代化,经济技术长期领先的东方社会却慢了一步。根据麦迪森的估计,虽然1820年中国仍是世界最大的经济体,GDP总量占世界份额的32.4%。
但是,中国的人均收入却在宋朝之后陷入了长期停滞,而欧洲在经历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一系列思想解放运动之后,在18世纪率先开始了工业革命,实现了人均收入的持续增长,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迅速被西欧诸国所超越。以购买力平价计算,欧洲GDP从1820年占世界比重的26.6%迅速上升到1890年的40.3%,人均GDP年均增速从1700—1820年的0.22%增加至1820—1952年的1.03%,而中国在整个近代史经济一直停滞,人均GDP甚至还下降了,同期GDP占世界的比重则从32.4%下滑至5.2%,这一现象被学界称为“大分流”。
中西为什么会出现大分流?如果深入地研究近代史,我们会发现西欧各国的经济发展、企业发展和贸易发展三者几乎是同步的。1500年之前,人类基本生活在彼此隔绝的地区中,各种族、集团实际上以完全隔绝的方式散居各地,直到1500年前后,各种族和集团之间才真正意义上有了交往。
随着新航路的开辟,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强,贸易随着市场范围的扩大而扩大。为了满足贸易的规模化需求,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商业组织形式开始出现,它的产生和发展很好地适应了贸易和市场拓展的历史趋势。一定意义上讲,西欧各国的发家史其实正是他们的贸易史,同样也是他们企业和企业制度的发展史。
企业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人们也日益观察到其在推动国家长期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而企业的重要作用也被一部分中国的远见卓识之士所观察和提倡。例如,清政府驻意比英法四国公使薛福成对企业有一段著名的论述:“尽其能事,移山可也,填海可也,驱驾风电,制御水火,亦可也。西洋诸国,所以横绝四海,莫之能御者,莫不以此也哉。”可见,早在1888年,薛福成就极其敏锐地察觉到企业在国家竞争中的重要地位。
从事后观察,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和西欧产生“大分流”的关键。在长期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信任机制、规模经济和企业家创新构成了最为重要的推动力。以法人制度、股份制和有限责任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充分保护并且发挥了信誉机制、企业规模和企业创新这三大要素的作用:法人保证了长期参与人的出现,企业成为一个将一次性博弈转化为重复博弈的机制,有效地维持并扩展了信誉机制;股份制保证企业能够实现社会融资,扩展企业规模和市场规模;有限责任极大地降低了创新的风险,从而鼓励企业在运作过程中的创新行为。从而,现代企业制度在有效融合三大经济增长驱动因素的基础上,维持了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运转,最大限度上整合了各项生产要素,推动了经济的腾飞。
中西欧大分流的本质是两大经济体是否创造了现代企业制度成长的土壤,中国若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深化各项改革,充分发挥企业的力量,为企业的发展破除制度障碍。
因此,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和西欧产生“大分流”的关键。西欧各国之所以能够在近代以来取得飞速的发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都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扩展提供了种种便利。中国虽然很早就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由于中国特有的“内卷化”的集权体制,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出现得很晚,更令人遗憾的是,在短暂的高潮之后,中国现代企业就在国内封建势力的压榨和外国资本的冲击下消亡了。我们如果回顾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就会发现,四十年高速增长的背后正是无数现代企业的蓬勃发展。所以,对现代企业制度的激发与抑制,是造成“大分流”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