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海银行主办 “一带一路”跨境合作研讨会,聚焦跨境多层次合作,探讨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热点问题,化解企业遇到的痛点和难点。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对中资企业“走出去”建议,“一带一路”是充满机遇之路,但也是充满风险之路,所以要谋定而后动;企业要平衡好风险和收益;既要各自为政也要强调合作。
来自商务部的资料显示,2017年我国“一带一路”建设进入全面务实合作的新阶段,经贸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贸易投资方面,中外双方合作继续深化。2017年,我国与沿线国家贸易额达7.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增速高于全国外贸增速3.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3万亿元人民币,增长12.1%,进口3.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26.8%;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144亿美元,在沿线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1443亿美元,同比增长14.5%。从金融方面来说,目前已有10家银行在2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0多个一级分支机构。
杨再平说,“一带一路”是充满机会之路、是多方面的,受到沿线国家的欢迎。同时,“一带一路”也是充满风险之路。显而易见的,首先企业“走出去”就会有风险,跨国、跨境就会有风险。对此,杨再平对“走出去”的企业以及金融企业提三点建议。
第一,企业必须要谋定而后动。企业不仅要对目的地有足够的分析、足够的了解,而且要结合自身情况,强项、弱项、机遇、挑战,然后有足够的认知或谋划。
第二,企业“走出去”需要谋划收益和风险。要在收益和风险之间进行权衡,追求风险调整以后的收益最大化。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是主观能动性对风险有重大作用。风险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因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得到管控、得到化解、得到降低,收益也是这样。“所以在这两者之间,如何通过我们的主观能动性达到我们所期望风险调整以后的收益最大化,这个我觉得我们要充分考虑。”杨再平坦言。
第三,“走出去”的中资企业尤其是金融企业,一方面要各自为政,另一方面又要合作共赢,既要各自为政也要强调合作。合作是多维度的,包括中资企业之间、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之间。例如,金融企业之间尤其要合作,融资项目、跨境金融产品等;其次,金融基础设施尤其需要合作。最后,反金融诈骗、反金融犯罪尤其需要合作,包括金融风险的管控、信息沟通、金融稳定维护等。
据了解,亚洲金融合作协会(Asian Financial Cooperation Association, AFCA)于2017年成立,主要由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金融行业组织、相关专业服务机构自愿结成,并广泛吸纳区外同类机构加入。目前,亚金协会员机构超过110个,来自五大洲27个国家和地区。
而在“一带一路”建设上,上海银行成绩斐然。据了解,上海银行与金融同业共同搭建国际业务平台,开展企业互荐,为有意愿“走出去”或“走进来”的企业,提供包括注册、招商、法律、财务咨询等一站式服务。3年来,上海银行与全球超过160家三方机构建立业务网络,为近700家企业提供了定制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