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作为新生事物,是新型城镇化领域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种尝试,如果发展的好,既能产生新经济、新动能,又能创造宜居宜业的新的发展空间,但如果发展失当,量大面广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大城市病更加难。因此把好事办好,好经念正的观念是要加强规范引导。”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司长陈亚军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与北斗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18中国特色小(城)镇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上指出,目前特色小镇发展存在7大问题有待解决。
一是概念不清,定位不准。一些地方把特色小镇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而且越到基层越明显。比如有些地区把特色小镇等同于一般的小城镇建设,在几十乃至上百平方公里的空间范围内推进建设。再比如把特色小镇等同于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或者企业运动的综合体项目,只注重单一功能,而忽视了综合功能。这些穿新鞋走老路的做法,混淆了特色小镇的概念,违背了特色小镇建设的初衷。
二是盲目发展,质量不高。一些地区大干快上,层层加码;有些地方政府不管到底有没有基础,能不能建成,都要打造一个特色小镇;有些地方急于求成,在短短三年或者五年之内建成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特色小镇;有些地方用地粗放,重增量的扩张,轻存量的改造,脱离原有建制镇区开辟新区来建设,引发新一轮用地冲动;等等。
三是同质化严重,特色不鲜明。一些地区简单模仿,照搬照抄浙江的经验,学形不学魂,内容雷同,确定的形态和功能脱离实际。再比如自身特色挖掘不足,一个规划设计方案多次复制,在产业特色、建筑风格和小镇整体风貌上没有体现地区的差异性,失去了特色。
四是政府主导倾向明显,市场化不足。一些地区依然沿用传统的开发思路,不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些地方政府则是不仅在投融资方面给企业背书,还包揽了很多本该企业承担的职责,这可能导致小镇难以长期可持续运营,甚至出现空镇、鬼镇的现象。
五是重物不重人,搞形象工程。有些地区没有坚持以人为本,重物质建设和外观美化,忽视人的生产生活需要,比如重产业轻配套,强调发展高大上的产业,忽视环境营造和生活配套,缺乏对人特别是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等。
六是盲目举债,积累财政风险。一些地区大量举债建设特色小镇,政府投入大,占比过高。不顾及本地财政实力的种种做法,会放大地方财政报表,增加地方政府财务风险。
七是房企过度参与。有些房地产企业以特色小镇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放任房地产圈地小镇,很容易形成一批新的房地产诉求,给政府带来社会治理的负担。
此次高峰论坛还发布了《2018中国特色小镇发展报告》、《智慧城市课题说明与智慧小镇发展指引》及《基于企业大数据分析的特色小镇排名》等特色小镇发展趋势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