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机构要按新规要求实现合规经营
2018-04-03 21:52: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支付清算协会:支付机构要按新规要求实现合规经营

2018年4月1日起,条码支付业务将会迎来一批新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正式开始实施。

一直以来,条码支付以其应用门槛低、使用便捷的优势,在小额支付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优化了我国的非现金支付环境,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效果。此次新规的生效,标志着条码支付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规范健康发展轨道。

新规的施行,既是对条码支付业务的规范和监管,也是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支付清算协会要求支付机构:按照新规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对照自身运营现状和风控水平,在业务发展、安全防护、限额管理、系统支持方面进行改进提升,实现合规经营,稳健经营。

一是满足资质要求。根据规定,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的,需要取得相对应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没有相关业务资质的机构,严禁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未获相关支付牌照的会员单位,已开展条码支付业务的,应按照规定有序退出市场;未开展业务的,禁止从事或变相从事提供条码支付业务服务。

二是主动提升风控能力。采取支付标记化、有效期控制和条码防伪识别等手段来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同时要提升交易安全强度,实行具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强化条码支付交易风险的监测与预警,采用大数据分析、客户分析等金融科技工具提高防控效果;加强客户端软件的安全管理,改善并实时提升客户端的防护能力。对于条码支付交易报文,需要采用数字签名、加密传输等措施,在报文中准确记录发起方、接收方、网络路由、唯一交易流水号等关键信息,并完善商户、渠道、订单等交易信息,确保支付流程可追溯、唯一性和完整性。

三是维护市场秩序。要共同维护公平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严禁采用诋毁、污蔑竞争对手市场声誉的方式,或通过恶意收购、价格战等不正当竞争方式,破坏支付清算行业稳定发展和市场竞争秩序。

四是满足清算管理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与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或支付机构直连进行商务拓展,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需要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支付清算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将严格按照业务和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会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跟踪反馈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积极研究条码支付业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快业务和技术规范的协同落实,推动条码支付市场更加规范、业务更加便捷、服务更加普惠,创新更有活力,成为新兴支付业务中的“小而美”和“水电煤”式的业务形态,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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