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剑
3月23日,招商银行公告拟出资50亿元,全资发起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招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申请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批准。
为与不良资产管理子公司相区别(它们名字中也有“资产管理”字样),我们将这些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暂称为“银行理财子公司”。
成立理财子公司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要求。该《意见》第十四条要求:
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
而且此前监管部门也已有子公司的提法,有些银行早就开始准备,但后来还没进展。
那么,理财业务交由独立子公司办理,除看得见的一些益处之外,还有何玄机呢?
我们先来看理财业务数据。截止2017年末,表外理财余额(即不包括保本理财)为22.17万亿元。按经验,现在的理财业务“息差”水平仅在半个点(0.5%)左右,好一点的可能再略高一点。先按半个点计,则全行业表外理财的收入是1108亿元。再扣掉其他一些费用和税收的话,实际贡献的利润还要更低。而商业银行全行业2017年利润在1.9万亿元左右。
也就是说,理财业务一大堆人,热热闹闹忙活一整年,还弄得监管领导一脸不高兴,结果只为全行业贡献了5%左右的利润。莫非,银行们为了提高老百姓的财产性收入,无私奉献?
显然没这么简单。银行开办理财业务,赚钱是其次,更主要原因在于:
(1)揽客:你不发理财,而隔壁银行在发,那客户就跑了。
(2)调表:借理财业务,美化银行部分监管指标(比如资本充足率、不良率、存贷比等)。
调表一事不难理解,方式令人眼花缭乱,随便举几个例子:
(1)本来银行自持的贷款,要计提资本或拨备,放到理财中来,就省提了资本或拨备。
(2)某笔贷款要发生不良了,赶紧先放到理财去,就不体现在表内的不良率中了。
(3)合意信贷额度不够了,那么让理财去给客户投放资金。
(4)季末了,存款还没拉够,那么安排一笔理财在3月30日到期,存款就有了。
(5)某客户来申请贷款,不符合贷款政策,那么用就理财偷偷投放。
不一而足,更详尽的做法,已写在“三三四十”等检查文件中。理财业务是好东西,不妥的东西往里面一装,KPI就变得美好了,生活也就变得美好了。但这令监管领导十分光火,因此一系列检查在近年开展,严查上述做法。
问题就来了:这些事情,是理财业务部门自己想出来要做的吗?
这些理财业务人员,老是干这些风险不小的事情,却一年到头才赚1000亿元……怎么看也不划算,不像是主动为之。比如,理财部门的人会心血来潮主动接进来一笔不良?他们会心血来潮老在3月30日安排理财产品到期?似乎无此动机啊……
没错,肯定是有人指使他们干的。
换言之,一个缺乏业务独立性的理财业务部门,根本称不上真正意义的业务部门,而是总行的调表工具。这种情况下,也很难成为真正意义的以投资客户利益为重的代客理财业务部门,打破刚兑、回归本源之类的也无从谈起。
监管领导显然已经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屡次要求理财部门独立设立子公司。
所以,恭喜各位理财从业人员,以后,你们有望成为真正意义的业务人员了,祖国的大资管事业就靠你们添砖加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