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商车险费率改革,监管层试点下调系数,一方面有助于优胜劣汰,以市场手段让依赖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的险企逐渐退出;另一方面,让利于消费者。不过,随着改革的深入,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综合费用率存在走高趋势,不少中小公司依然面临承保亏损,这对其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
时隔9个月,第三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式实施。日前,原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放宽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新疆、厦门7个区域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费率折扣最低可下降25%。
定价范围再放宽
一方面,继续深化改革有助于优胜劣汰,以市场手段让依赖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的险企逐渐退出;另一方面,让利于消费者。如果定价成本费用上升,产品价格则会相对较高,会损害消费者权益
《通知》明确,上述地区的财险公司使用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拟订商业车险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具体来看,四川辖区内的财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皆为0.65—1.15;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辖区内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皆为0.70—1.15;新疆辖区内的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皆为0.75—1.15。据悉,此轮商车险费率改革选择以上7个区域开展首批试点,缘于其车险费用高、赔付低的现状。二次费率改革时划分的四档系数区域,即是主要参照其综合费用率等指标的表现。
第三次商车险费率改革后,四川地区的车险费率折扣下限比之前下降了25%,山西和山东则下降了23%,福建和厦门下降13%,河南下降18%,新疆下降12%。值得注意的是,商业车险保费由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相乘而得。其中,费率调整系数又由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相乘得出。
为建立一个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2015年原保监会推出车险费率改革试点,首次提出影响车险保费的因子有基准保费和费率调整系数。2016年全国实行第一次商车险费率改革,2017年推进“二次费率改革”。此次是第三次改革,费率折扣从“双65”到“双75”不等。这也意味着“好车主”的车险保费会进一步降低。
“可以说,前两次的车险费率改革产生了很多积极影响,包括赔付率降低,保费收入增加,特别是商业三责险方面的保费收入也有明显的增加。”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魏丽表示,保费收入的增加,说明大家投保的意愿和保障程度有所增强,赔付率的下降,也让险企有了盈利空间。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轮商车险费率改革,一方面,旨在继续深化改革有助于优胜劣汰,以市场手段让依赖打‘价格战’扰乱市场的险企逐渐退出;另一方面,让利于消费者。如果定价成本费用上升,产品价格则会相对较高,会损害消费者权益”。
险企面临大考验
随着改革持续深入,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综合费用率呈现走高趋势,不少中小公司依然面临承保亏损
毋庸置疑,商车险费率改革在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福利的同时,车险行业的竞争力也在增强。数据显示,改革试点启动以后,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稳中有降,分别为99.4%、99.1%、99.0%,车险承保开始扭亏为盈,而且全年实现承保盈利的公司数量也有显著增长。
尽管渐进式改革给险企创造了更多准备时间,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定价、管控水平,有助于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但随着改革持续深入,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综合费用率存在走高趋势,不少中小公司依然面临承保亏损。
资料显示,2018年1月份,54家有数据的公司中,承保亏损的险企达40家。“与大型险企相比,中小保险公司体量、网点、销售渠道等方面本来就相对不足。随着改革推进,部分公司没能及时完善产品设计和定价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准,造成车险业务继续亏损并不意外。”某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表示,也有一些中型险企及时把握改革机遇,加强成本核算管理,提升产品定价能力,增强客户筛选水平,优化理赔服务。同时,不断开发和创新车险产品设计,提高经营管理能力,给公司带来了很多积极影响。
对大型险企而言,由于本身在客户量、网点数以及承销端等方面具备优势,面对商车险费率改革更有自信。据了解,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搭建自己的交易平台,去中介化成为车险巨头发展大趋势。
不容忽视的是,在深化商车险改革的同时,严监管也在推进,近期4大上市财产险公司有5家分支机构受重罚,足以表明监管持续从严的决心。如何在积极改革与创新发展形势下,不发生违规操作、助推车险市场良性发展,正考验着各大险企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