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9日 3月28日,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发布会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举办。中国银监会原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蔡鄂生,中国保监会原副主席、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理事周延礼,英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崔凯楠(Kunal Khatri),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首席经济学家、市场竞争监管负责人玛丽•斯塔克斯(Mary Starks),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紫光金融学讲席教授周皓,以及来自国内外监管机构、学界的金融专家、学者出席了发布会。
发布会首先由玛丽•斯塔克斯开幕致辞。她表示,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期,从主要由基础设施投资拉动转型为消费和技术创新占主导的经济。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如何保持金融稳定、如何发展直接融资市场、金融监管者如何创新,这些问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她强调,现在的英国金融监管架构充分吸收了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并充分重塑,从监管的奖惩机制、文化、创新等多个维度使架构更加丰满,消除了以往监管未触及的盲点。她还介绍了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权限和职责,并表示希望与其他研究机构与监管机构合作,为企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创建更加公平、高效的环境。
玛丽•斯塔克斯 主办方供图
周皓随即发布了研究团队的成果《2017年度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报告》。报告在借鉴现有国内外学术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宏观与微观两个维度监测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动态变化。从宏观层面来看,自2017年1季度以来,我国整体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于相对稳定区间,远离风险警戒阈,未来一年内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概率很低。从行业分类来看,银行、证券、保险三个子行业中,规模占比最大的银行业具有最高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边际贡献。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边际贡献趋于下降,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边际贡献却呈现上升的趋势,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资本覆盖能力相对较弱,应引起金融监管层的适当关注。从单体机构层面来看,一些机构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指标增幅远高于行业均值,值得监管机构特别关注。报告认为,监管层应持续保持“强监管、严监管”的态势,同时需要与市场参与者进行充分沟通,寻求最优监管节奏,最小化施政成本。
周皓 主办方供图
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助理教授菲利普•裴驱(Philipp Paech)则介绍了中英两国学者合作研究成果《确保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历经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英国采取了具有“双峰”元素的监管结构,成立了审慎监管(PRA)和行为监管(FCA)机构,并引入了一个宏观审慎监管机构——金融政策委员会(FPC)作为上级单位。审慎监管局和金融政策委员会都隶属于英国央行,英国央行在金融监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美国基于法规的监管体系不同,英国的监管体系是基于风险与原则的,在金融体系不断变化的今天更具有灵活性。而且各个参与监管的部门有清楚明确的政策目标,同时有一套有效的货币、财政和金融政策制定主体间的协调机制。报告对中国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以下建议:采用类似的以风险和原则为导向的、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并保持对新技术和新挑战的机动灵活性;利用现有的监管框架,通过设计更好的协调机制来实现对日益增长的金融体系的监管;参考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收费及收入模式,可帮助监管机构与迅速增长的金融业界一起增强其预算自主能力。
菲利普•裴驱 主办方供图
在报告发布环节后,蔡鄂生、周延礼、彭文生、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罗恩•安德森(Ron Anderson)、英国思特公司董事长尼古拉斯•比尔(Nicholas Beale)、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教授袁志超(Kathy Yuan)、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副教授娄栋(Dong Lou)七位嘉宾针对报告主题进行了专题讨论,讨论环节由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主编王丰主持。
蔡鄂生表示,“系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这个命题的内涵非常广泛,概念和实操上都还在不断更新、完善,现在并不是下结论的时候。寄希望于现成的、完美的监管模式过于理想化,监管者和市场都应当在现实世界中不断解决问题、摸索前进。
周延礼发表了他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观点。他认为,金融机构的规模、与其他机构的关联性、单体机构的不可替代性、货币政策因素是中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四个重点。
袁志超提出,英国、美国、中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都有各自独特的风格,适合中国的监管架构还值得继续探索。她还强调,机制设计只是监管工作的一部分,有效地执行也非常重要。
彭文生就如何稳定宏观杠杆率发表了看法。他表示,合理控制新增贷款和允许存量负债名义价值的降低是控制宏观债务的两个重点。
罗恩•安德森充分肯定了两份研究报告的价值以及其中提出的政策建议,他同时表示,政策的设计和执行都要考虑到当地的环境,只有因地制宜、高效协调,才能达到好的政策效果。
尼古拉斯•比尔表示,同质的金融监管使所有的监管者都有相同的监管动机,可能带来“单体机构风险低,整体系统风险高”的结果。他提出,监管者应当考虑分散化、多样化的监管策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可能会对监管工作有所帮助。
娄栋细致对比了以“规则”为基础和以“结果”为基础的两种监管理念,他认为,以“结果”为基础的方法可以直接调节动机和积极性,优于繁杂、反复变动的“规则”监管理念。
专题讨论环节 主办方供图
中英金融政策研究合作项目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FCO)支持,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SE)金融系主办,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为中方主要合作单位,旨在借鉴英国及其他国际金融监管经验,深层次、全方位地为中国金融监管改革及未来中国金融发展提供政策性的建议。(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