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焱
“金融消费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就会演变成社会问题,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在维护金融消费安全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近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暨第四届金融3·15论坛”上指出。
杨红灿进一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做好工作。第一,继续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变,完善营商环境,要让老百姓投资创业的道路更加顺畅;第二,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以传销为手段的金融诈骗,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长效监管机制;第三,加强宣传,特别是要为投资者或者消费者进行风险教育。
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如今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
为此,央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表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产业发展的基石,是金融产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本源所在,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事实上,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保护、虚拟货币风险防范、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防范和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等问题都已经得到政府和公众的进一步关注。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认为,对金融消费者要不断加强保护,但要解决问题,还是要增强消费者自身的鉴别能力,教会他们如何甄别具有高风险的产品,如何跳出“为了追求高收益率而对本金造成损失”的投资观点。
在天华金号的相关人士看来,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个人隐私的保护,虚拟货币风险防范,互联网投资理财风险防范,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等问题都需要有进一步的研究讨论。唯有切实通过各项机制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建立起金融市场的安全生态,并促进新兴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由新华网与人民大学等相关单位联合举办的“金融3·15高峰论坛”已成功举办三届。“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峰会”重点关注金融、电商、食品安全和共享经济等领域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通过系列活动来推动消费环境优化,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