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来了!
2018-04-03 21:58: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注意了!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来了!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北京报道一份将对国有企业员工薪酬激励产生重大影响的文件面世。

3月28日晚间,经济观察网记者从中国政府网官方获悉,当天,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3月28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制度体系的变革,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紧密结合深化机构改革推动改革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等一批文件。

上海天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认为,在上述文件出台之前,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机制发挥不够完善,特别是竞争性行业老总的薪酬可调整空间较大,其余国企员工的工资总额增长空间有限。该文件出台后,有望调动国企员工,尤其是骨干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他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说:“从市场的情况看,现在国企内部的优秀骨干人员、技术人员市场价码越来越高,如果能通过上述文件撬动激励机制的完善,将留住更多的国企人才。”

从整体上看,深改会议明确了国企工资改革的下一步方向,会议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坚持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方向,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事实上,自2003年建立新的国资管理体系以来,对于国有企业的工资管理在不断规范、不断强化,解决了此前决定机制无序、行业严重不公平等弊端,逐步建立起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体系。

后来又经历了一轮力度空前的领导层限薪。这些工作的推动,在当时的背景下,有相当的积极意义。

祝波善认为,目前国有企业实现的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主要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为主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国有企业在按照国家政策确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主分配工资和奖金。这种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机制,与国有企业改革进程总体相适应,对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他对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深改会议刚刚通过了文件,文件尚未公开,结合与诸多国有企业的深入接触了解,他以为,国有企业的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应该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类实施改革。坚持和完善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机制,逐步扩大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健全平等协商确定机制。

二是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确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

三是加强和改进国家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通过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为国有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及其增长水平提供信息支撑。

四是根据“1+N”的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精神,深入推进相关改革,除了完善工资性的激励措施,还应该逐步构建其科学有效的中长期激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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