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华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瑞典和英格兰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正在加紧数字货币的研究,虽然尚未推出具体的方案,但从目前透露的信息来看,央行的数字货币发行方案应该具有这样一些特征。
第一,仍然遵行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发行机制,央行不会直接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
第二,仍然是中心化、总量可变的信用货币,不会采用去中心化、总量给定的比特币类的数字货币;
第三,采用数字现金的形式,目的是替代和补充传统实务货币,即纸币和硬币。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明确表示,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注重M0替代,而非M1和M2替代。如果是这样一种框架,笔者基于下述两个方面的理由,对央行发行政府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提出疑问。
一、市场化的支付工具创新和竞争表现出了对M0很完美的替代
在货币形式的演变过程中,有两种力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第一是寻找交易成本更低的货币制度安排和货币形态,第二是网络外部性作用下货币形态的统一化、标准化趋势。
前一种力量提供了货币制度安排从自然货币、私人发行货币到政府统一发行货币以及货币形态从实物商品货币、到金属铸币、纸币和电子货币的经济学逻辑,后一种力量则主导了无论在信用层面还是载体层面,都呈现出强势货币网络规模不断扩张淘汰弱势网络、货币种类减少的趋势。
国家主权的信用货币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货币制度,在信用层面它是单一的由政府权威和国民经济实力支撑的国家信用,在载体层面则呈现出非现金和现金两种形态。央行发行替代M0的数字货币,可以理解为法币在保持信用层面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对新型货币载体形式的创新。
在目前电子大额交易清算体系十分健全、零售交易中银行支付非常普及的情形下,现金承担的主要功能是零售小额交易的支付媒介。但恰恰是这部分交易,对支付工具特性的诉求是多元化、异质性的。如地铁公交乘坐场景中对支付便捷性的要求,电子商务交易中对第三方担保功能的要求,以及某些场景中对匿名不可追踪性的诉求等。
纸币和硬币形态存在的现金,难以同时满足这些诉求,或者使用过程中成本高昂。从这个角度看,法币体系下,是存在货币形态的统一化与支付工具需求异质性的矛盾的。
传统技术下,区别于纸币和硬币的独立支付工具的供给和运行成本太高,且没有有效手段保证其公信,因此民间机构发行的类纸币支付工具,如饭票,的生存空间很小。但进入到电子信息时代以后,这一矛盾,通过民间机构的支付或类支付工具的创新,得到了很大缓解。这一类支付工具,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与法币无关联的创新性支付工具,如QQ币、社区时间货币、通用性较强的企业积分等。这一类“准货币”,完全脱离了法币信用,是私人信用,在各自特定的场景中承担着支付媒介的作用,事实上已经成为个人资产的一部分。
从全球来看,近二十年来这一类支付工具的种类和规模都迅速增长,影响力不断增强。里夫金在《零边际社会成本》中,指出全世界目前活跃着至少3000多种社区时间货币。在日本,积分已被上升到“企业通货”的高度进行着广泛讨论。
第二类,与法币直接关联的创新性支付工具,如公交卡、预付费支付卡、支付宝钱包、微信钱包等。这一类支付工具往往存在着私人机构的货币发行机制,其账户余额(如微信和支付宝钱包余额)代表着持有者与发行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
但是,或者由于发行机构良好的公信力,或者因为有快捷地在银行存款与钱包余额之间相互转换的通道,持有者基本把这些货币余额视为法币在使用。这一类支付工具的发行,实际上是借助了法币的国家信用,因此容易获得持有者的信赖。
与真正的法币载体形式——银行存款、纸币和硬币——相比较,这一类支付工具深度嵌入交易场景,附加了诸多特定的功能,适用过程中非常便捷高效。特别对发行方来说,构建和运营支付平台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获得收益,已成为一个盈利的产业或者企业竞争的手段,因此市场创新非常活跃。
可以说,在零售的支付工具层面,已经呈现出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中描述的一幕:
若干发行不同货币、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之间展开竞争,以争取扩大自己多提供的贷款或销售之数量。一旦彼此竞争的发钞行令人信服地证明,他们所提供的货币将能比政府所供应的货币更好滴满足公众之需求,则人们就会毫无障碍地接受它们所发行的货币……
——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
但这里想强调的是,哈耶克所设想的货币竞争是“货币主权”层面,是政府与民间机构和民间机构之间公信力的竞争,笔者这里想表达地只是不同支付工具在“支付效率”或同一货币“不同载体”层面的竞争。
上述两个类型的创新性支付工具,或者存在于其自构的交易空间,不是法币的覆盖范围,或者恰恰依靠法币体系的支撑得到市场的信任,通过接入商业银行的网关,连接了法币网络的支付断点,以市场化的方式拓展了法币以及自身的媒介空间。
因此,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的应用,解决了长久以来支付工具单一化和支付工具需求异质化的内在冲突。特别是上述第二类支付工具,通过把法币作为“锚货币”,强化了单一信用货币网络稳定、兼容、联通所具有的降低交易成本的特点,又通过附着于其上的市场化支付工具的创新,提供了丰富多元适合不同交易场景的支付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央行出面,像传统时代发行具有公共品特征的纸币那样,发行数字货币的必要性已大大降低。中国目前出现的非银行机构的第三方线上支付和二维码O2O支付,市场覆盖率非常高,表现出对M0非常完美的替代。可以说,在“无现金社会”的建设方面,中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
二、严格保护法币的效率和权威
众所周知,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中,商业银行存款是最重要的构成部分,这一部分的发行、扩张、支付和清算早已实现了电子化。目前所说的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其目标是替代流通中的纸币和硬币,但现金在整个货币供给量中所占的比重已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7年年底,流通中现金与M2的比例仅为4.2%,比十年前的7.8%下降了接近46%。此外,央行即使成功发行数字现金,在中国这个地域广阔、交易层次复杂的经济体中,纸币和硬币的存在始终都是必要的。从这个意义上,央行是否发行数字化现金并不对法币实现数字化、对法币体系的运行效率产生实质性影响。
相反,央行如果发行数字现金,既可能放低了身价,把法定数字现金放到了与民间创新性支付工具的市场化竞争当中,也可能把自己置于数字技术不断发展所带来的风险之中,可能危及法币的严肃性和安全性。
在已有的数字现金发行案例中,比较有影响力的有上个世纪90年代起源于英国的Mondex系统和新世纪初流行于日本的基于Felica技术的电子货币,二者均属于近场非接触性支付电子钱包,具有匿名、线下的特征,但前者由于缺乏场景支撑和新兴支付技术的出现,已日渐式微,后者还是以公交系统的支付为主要场景,出于安全和防洗钱的原因,充值限额和余额退换均收到重重限制。因此,它们所展现的对现金的替代性,远远没有近两年中国市场上基于二维码扫描的支付方式强大。
过去几十年的经验说明,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快速、多变甚至不可预测的,数字货币的形态很可能是不稳定的,会出项迅速的优胜劣汰的过程。即使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类数字货币,也无法避免黑客攻击、劫持和窃取的事件。法币形态由于涉及面广,更应该维持一定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在新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稳定性验证的情况下,并不适合频繁的变动。此外,数字现金一旦发行在外,其物理存在和支付的范围非常广泛,并不在商业银行等权威机构的掌控之下,如果复制、破解或恶意的盗窃、破坏出现,其后果是不堪想象的。
许多人担心,货币数字化时代,央行如果没有作为,在民间支付工具和私人数字货币创新活跃的背景下,法币的生存空间会受到挤压。笔者也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
首先,信用货币制度下,政府货币的独家发行是货币形态演变的自然选择,除非出现战争、政权危机或者无限制发行带来的恶性通货膨胀,法币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去中心化、总量给定的比特币虽然一石激起千层浪,但这个体系与货币发挥其基本功能所必须的易得性、公信力和适应性是格格不入的。近年来市场的发展趋势显示,人们更看重的是支撑比特币的基础技术区块链在资产交易、货币兑换等领域的应用,而不是其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价值认同。
其次,市场化的支付工具创新,表面上看,使人们远离商业银行、远离现金。但实际上,如果深入分析,会发现,无论是欧美市场发展起来的PayPal、苹果支付和Square支付,还是中国市场兴起的支付宝、微信支付、拉卡拉支付,其背后所连接的都是商业银行的账户体系,法币网络构成了这些新型支付方式的基础设施。
它们的兴起,只是侵入到了Visa、银联等进行跨区域、跨银行支付清算机构的市场空间,丝毫没有威胁到法币本身。即使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中存在独立账户、存在私人货币发行和流通机制的情形下,私人发行机构的法币储备和持有人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无缝联通也是支撑其市场拓展的基础,法币承担着“锚货币”的功能,就像当初金本位时期支撑纸币发行的“黄金储备”一样。
综上所述,信息技术的发展的确使数字现金代替纸币成为必然,但信息技术也增强了支付工具市场化供给的能力,降低了央行统一发行法币类数字现金的必要性。
央行与其自己发行数字现金,直接面对数字支付技术和支付市场的不确定性,不如加强对国内已有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的创新性支付工具的规制和管理,鼓励和引导支付方式的市场化创新,这既能维护法币体系的稳定和权威,同时也可以提高支付清算体系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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