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500万“被保险” 须对“中国大妈”进行倾向性保护
盘和林
历经千辛万苦,甚至差点赔上老命,家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王永发,近日终于向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呼和佳地支行和阳光人寿保险内蒙古分公司索回了属于自己的500万元本金及利息。回顾自己反复被骗、以命维权、索回钱财的曲折过程,今年59岁的王永发觉得荒诞至极,他失望而气愤地说:“这年头,咋连正规银行也让人信不过哩?”
目前监管方、银行、保险公司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之所以能拿回这笔本息,主要是因为王永发以命维权,最终妥协的结果。但从一个基本的逻辑来看,中间过程银行、保险机构必然存在猫腻,试想一个并不富裕的老汉怎么会用高达500万、几乎是全部家当来购买保险?况且,保险合同期满日需要活到100周岁才能取货本金。
即便不说是否存在诱骗,起码可以说银行、保险机构利用了高度信息不对称,才导致了王永发的行为。笔者认为,金融业务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一方,我国不具备金融专业能力的“中国大妈”不可能具备博弈能力,因此,监管部门须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
“中国大妈”源e于黄金一战成名,残酷的黄金交易市场让他们收获的是惨痛的教训,由此几乎成为金融市场弱势群体、受害者的另一个代名词。随着经济发展,一方面我国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理财、互联网金融等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中国老百姓手中的钱越来越多了,但却屡屡成为P2P、“被保险”的受害一方。
这折射出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紧迫性,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便将主体集中在了金融消费者保护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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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回到500万“被保险”事件上来,首先银行、保险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存在过错。早在2010年,银监部门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可开展代理保险业务,但明确要求“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基金、银行理财产品等产品混淆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但问题是,王永发本身不是全然没有过错,例如他对“银行将给王永发赠送100克黄金,帮老两口申请免费的美国旅行”等承诺的贪念,恐怕也是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不是咎由自取呢?
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按理来说,王永发等“中国大妈”们应该接受市场的洗礼,简单地说,他们是成年人,也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监管层应该为他们的“贪财”行为提供保护吗?
其实不然,金融行业不同于普通的商品市场,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相比金融机构而言,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难以单纯依靠市场对其进行矫正。因此,各国一般都会实施严格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即政府监管机构要充当公共利益代理人角色,站在金融消费者的立场对金融机构实施强制监管权利。
也就是说,不管金融消费者是多么贪婪多么博傻,监管部门都要严格监管金融机构,倾向性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这是毋庸置疑的。
所谓的倾向性保护,就是要求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过程中承担更多的义务,例如,王永发虽然也存在过错,但只要金融机构存在保险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等违规行为时,就要承担不利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倒逼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从根源上减少甚至杜绝“被保险”等侵犯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事件发生。(作者系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首席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