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君/文
《百年战争简史》虽名简史,却并不简单。能把一场历时一百多年,穿插了上百位历史人物的战争,在280页中清楚地讲述完毕,还能做到学术和通俗的平衡,是一件非常考验作者功力的事。而对于广大中国读者而言,要理解这场催生英法两国的世纪之战,必须先要摒弃一些对于近代国家的固有思维模式。
中国读者对于欧洲中世纪历史的隔阂,除了一长串难记的人名、地名之外,更有政治体制和宗教信仰上的隔阂。我国的封建制度早在公元前就已经消亡。因之,中国人对封建制度为主要社会制度的中世纪史,就顿时有雾里看花之感。
而本书开端就刻画了一副封建领土犬牙交错的形象,百年战争爆发之际的爱德华三世除了是英格兰国王之外,还是吉耶纳公爵兼蓬蒂厄伯爵,位列法国十二位大贵族之列。他的法国臣民们说一种法语方言,连他自己和英国贵族们的母语也是法语,英语此时还只是下等人的语言,因为英王是法兰西诺曼底公爵的后裔。此情此景,不仅中国人觉得匪夷所思,连莎士比亚都不能想象。
莎翁在其历史戏剧《理查二世》中,借冈特的约翰之口如此赞美祖国英格兰:“这是一个君主们的御座,权杖之岛,庄严的大地,战神的别邸,这是一个新的伊甸——地上的天堂……这一个小小的世界,这一个镶嵌在银色海水之中的宝石,海水为墙,或为壕沟,杜绝宵小之觊觎。”事实上,生活在百年战争时期的冈特,说不出如此有违常识的话。首先,他自己就出生在大陆上的根特。况且,此时的英格兰还拥有大片法国领土,特别是法国西南部的广阔肥沃的土地,难道都扔“墙”和“壕沟”外了吗?
所以写好百年战争的历史,必须摒弃如今已深入人心的“民族国家”的概念,跳出民族主义的狭隘圈子,而这正是本书把握得最好的地方。可能和作者德斯蒙德·苏厄德出生于法国巴黎分不开。他虽然秉承英国历史学家一贯的叙事条理清晰明了,却无英式学院派的傲慢与偏见,他的亲身经历很接近那些参与“百年战争”的英格兰贵族们,例如爱德华三世的两个儿子——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和冈特的约翰;还有后来成为英王理查二世的波尔多的理查,这些王子们都诞生在欧洲大陆。“百年战争”之前,英格兰王室在血统上实为法国王室女系的旁支,在政治身份上,则是法国国王之封建附庸。这样的真相带给后世的英国人很多尴尬。
众所周知,“百年战争”时期英国金雀花王室的血脉,虽然花朵在英国绽放,其根却在诺曼底和安茹。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杂种”威廉征服了英格兰,开创了诺曼王朝。这其实是一种诺曼人对英格兰的武装殖民。从此,“杂种”威廉摇身一变,成为“征服者”威廉,他对于被征服的土著居民盎格鲁-撒克逊人肆意妄为,相当残酷。威廉死后,归葬法国卡昂的修道院。这种微妙的心态,只有殖民者和殖民地之间的关系才能解释。就像在司各特爵士的小说《艾凡荷》中,撒克逊血统的仆役质问道:为何猪以撒克逊语唤为swine,而猪肉却以法语唤为pork呢?乃是因为撒克逊贱民养猪,而诺曼老爷吃猪肉的缘故。
此后,英格兰王室也主要和法国贵族联姻。到了金雀花王朝第一位国王亨利二世时,他竟然娶了法国的前王后——阿基坦的埃莉诺,这位拥有法国南部富庶的阿基坦公国的女继承人,使得英格兰国王在法国拥有比法国国王更大的领土和势力。当然问题也随之而来,金雀花的君主们需要长期离开英格兰,主要在法国领土上生活。到了两人的儿子“狮心”理查一世(继位前叫做“阿基坦的理查”)的统治时期,他当了10年英格兰国王,却只有半年待在英格兰。也就是说,与其说是英格兰国王兼领法国的公爵,不如说是一位法国公爵征服并拥有了英格兰王国。
到了爱德华三世时期,虽然祖地诺曼底和安茹等地早被其无能的高祖父约翰王丢失了,但他离法国王位更近了,因为他的母亲是法国国王腓力四世之女,而腓力四世虽一连有三个儿子登上法国王位,却无一留下男嗣。这样英格兰国王离法国王位仅一步之遥,然而法国贵族们却以萨利克法为挡箭牌,拒绝其对王位的要求。这个场面在莎士比亚的《亨利五世》的第一幕中,借着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口,灌输给一代又一代的观众,然而本书却做了一定的澄清,所谓的“女性后裔没有继承权”,纯属拒绝的借口,在欧洲历史上女性后裔继承王位屡见不鲜。于是,爱德华失去了成为法国国王的机会,堂舅瓦卢瓦的腓力则登上了法兰西王位,这就是百年战争的导火线。
而对于战争过程的描写,苏厄德也能采取比较公允的态度,这对喜欢粉饰多于真相的英国人而言,并非易事。作者直书了英国入侵法国领土种种暴行,写到英格兰军队喜好吸纳罪犯,用这些渣滓在别国土地上横行。英国人会杀光所有遇到的人,包括婴儿、孕妇和教士,无一幸免。几百个教区里连教堂都烧得一干二净,抢得东西之多,连英国普通人的家中都不免有几件法国货。英国人还劫掠人口,法国人无论贵贱都不放过,因为连农夫也能索取几便士的赎金,而大贵族能敲诈到上万镑。作为诺曼人的后裔,英格兰人有一种能把任何行为产业化的天赋和觉悟,因为他们的祖先维京人是令人生畏的武士,同时还是精明勤俭的商人。而战争会产生最大的利润,底层民众可以从军碰运气,兵痞们横行乡里,收取“保护费”,许多人一夜暴富;大贵族们则用法国抢来的金钱阔绰地修建城堡,连国王也忙着从人贩子里低价收购战俘,全价卖回给亲属,如果没有足够现金的话,可以接受武器、马匹或粮食等实物抵押。
这样对敌人土地没有底线的摧残却很容易找到理由,黑太子爱德华认为这样富庶的土地若是留着不摧毁,便会提供给敌人源源不断的税金。战胜之后的战争红利不言而喻,于是,百年战争进行到一半时,即使是英王想停止战争,贵族和民众都不会答应。例如理查二世,这位出生在法国波尔多,倾慕法国文化的金雀花君主,意图和法国之间维系和平,却变得不受欢迎,最后被推翻,落得一个被弑的悲剧下场。
由于英国人的残酷无情,激起了法国人的民族感情,当时的法兰西是一个封建化很深的国家,这样国家的民众往往没有很深的国家认同感,而是和上层封君产生唇齿相依的情感。例如战争开启之前的吉耶纳公国的人民认同自己是“英国人”,因为他们是英格兰国王的臣民。例如战死在克雷西的波西米亚国王“瞎子”约翰,他是因为兼领卢森堡公爵而成为法王的封臣,便率领波西米亚骑士出现在战场上的。现代人都很难理解这种层层效忠的封建思维,对乡土的认同要远远大于对国家认同。而英国人在百年战争时期的入侵,反而激起法国人的民族情感,促成了民族共同体的联结。
外族入侵如同一面镜子,非此即彼;战争作为一种交流,能更清晰的映照出本民族的面部。这对英国人一方也是适用的,法国人在反攻阶段也残酷地杀死英国人和其雇佣兵,“如同杀狗一样”。在“百年战争”开始的时候,英格兰国王和贵族可以被当作法国贵族,而结束的时候,他们说起了英语,已经完全英格兰化了,在丢失了法国南部富庶的葡萄园和大部分大陆领土后,只得退回到莎士比亚为之赞美的“权杖之岛”上。百年战争开始的时候,是一场封建混战,英国人可以得到不少法国大领主的结盟和帮助,例如勃艮第公爵和纳瓦拉国王等。等到快结束的时候,却变成了真正英法两国的对垒,圣女贞德就是这种爱国情怀的戏剧高潮。
一位身穿铠甲的短发少女在奥尔良城前挥舞白色的战旗——圣女贞德的形象出现在无数诗歌、小说、剧本这样的文学作品中,所以不可避免地沾染了浪漫和传奇色彩,甚至带有宗教化的神圣光环,她已成为百年战争期间最有代表性的人物。而德斯蒙德·苏厄德却没有聚焦于她,将她淡化成漫长战争期间一个转瞬即逝的人物,甚至从未用“圣女”称呼过她,而是称之为“女巫”,给她的篇幅长度远不如亨利五世,甚至不如英国在法国的摄政贝德福德公爵。也许这样的淡化处理,“这只不过是一个女人”,更接近于当时英国人的看法,或许是作者故意不落俗套的写作方式。把这位洛林的牧羊女还原为历史长河中一朵小小的漪澜,也许是件更独具美感的事。因为在她献出生命之后,曾经不可一世的英国人(亨利六世已经在巴黎圣母院加冕为法兰西国王了)却悄悄地消退了。
百年战争结束于1453年的卡斯蒂永战役,然而连作者也感叹道:如此这样宏大的战争结束得却如此悄无声息。战争也分化了英法两国的统治阶层,使得他们的内斗加剧,法国形成了奥尔良派和阿马尼亚克派,而英国的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将刀兵相见,人总是仇恨自己的亲人超过自己的敌人。挑起百年战争的英国绝没有料到,在战败之后,战火随着那些返回岛上的贵族蔓延到本土,玫瑰战争即将爆发,那些在法国杀人放火的英国贵族们将自相残杀,无人再关注远方的战斗。
百年战争仿佛一把火,焚毁了封建制度的旧世界。在封建制度中,上对下保护,下对上忠诚,这种对等性的权利和义务都逐渐消失。借用卡尔·施米特的比喻,法国逐渐变为陆上巨兽贝西摩斯,英国则成为海中的利维坦,近代的国家主义呼之欲出,“祖国”将高于一切。就像莎士比亚在《理查二世》中的台词——“可是只有这一块国土是你所享有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