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银监会密集出台了多项重磅政策,这次的整顿银行业乱象文件其实是去年4月发布的五号文(指的是《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升级版,证明监管层强监管、引领银行业回归本源的方针并未松动,而且这将是一场持久战。”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记者,“一把手”负责制能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否则必然导致权力滥用。”
江苏银监局连发6罚单 张家港常熟行等机构中枪
华夏时报记者王俊仙 南京报道
1月13日,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银监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4号文,下称《通知》),并同时印发了《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下称《意见》)和《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下称《要点》)两个附件,其中还强调了“一把手”负责制。
1月15日,江苏银监局公布了6张罚单,其中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江苏省联社”)首次领罚;江苏省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常熟银行”)则因“规避非标监管指标要求”遭罚;而另4张罚单则涉及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行”),该行包括“一把手”在内的3位负责人均遭到处罚。
江苏省联社为何领罚
根据公告,江苏省联社是因为“对其员工大规模违规办理扬州农商行授信业务问题,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遭到江苏银监局罚款50万元。
“这个事情去年有过通报,主要是扬州农商行违规为省联社的员工发放贷款,有不符合授信条件等问题出现。”江苏某农商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扬州农商行也因此受到了较重处罚。
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扬州银监分局开出4份针对扬州农商行的罚单:2017年10月17日,因“内部控制不到位和违法违规向有关人员发放贷款”,扬州农商行被罚款100万元,董事长周仁山、行长方锦圣和副行长曾宏根均因“对所在机构内部控制不到位、违法违规向相关人员发放贷款负领导责任”遭到警告,并分别被罚款10万元、10万元、20万元。
1月18日,扬州农商行人士也向记者核实,该行被罚确实与其向省联社员工发放贷款有关。
在上述《要点》中,银监会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放松条件为他人提供融资便利或协助他人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融资,以此为个人或关系人谋利”的乱象。
江苏省联社上次受到广泛关注是在去年5月份,当时江苏省联社提名的两名副行长人选遭到常熟银行9名董事联袂否决,从而引起业界对“省联社干预农商行高管任免”合理性以及省联社改革的探讨。
常熟银行规避非标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江苏银监局公布的罚单中,常熟银行也在列。
根据公告,常熟银行是因为“通过交易所转标和借通道等方式,规避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监管指标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而遭到苏州银监分局罚款4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一年来因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的银行挺多的,但是明确指出违规原因为‘通过交易所转标和借通道等方式规避非标业务监管要求’的情况目前并不多见。”据上述银行内部人士介绍,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资产,近年来监管层一直在加大对非标的监管力度。
而上述《要点》更是明确了2018年将重点整治包括“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在内的八大领域,共22条工作要点,如“违规开展跨业通道业务,利用各类信托计划、资管计划、委托贷款等,规避资金投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资本占用等监管规定或将表内资产虚假出表”等乱象行为。
张家港行“一把手”被罚
记者注意到,上述出台的文件多处强调了“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并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进行问责等。
《意见》中,银监会提出落实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主体责任的意见,其中就包括“董事会要担负起最终责任,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高管层要担负起执行责任;监事会要担负起监督责任;上级机构要担负起管理责任,真正使铁的制度、铁的纪律得到铁的执行。”
《要点》中,银监会指出“三会一层”履职不到位,股东大会未有效发挥管控作用,董事会缺乏对战略定位、风险偏好、业务发展速度和规模的合理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与高管层的监督职能未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人员缺位现象突出等情况。
而根据江苏银监局的公告,张家港行“一把手”近日遭到了处罚。
由于“内部控制不到位导致员工涉嫌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张家港行遭到苏州银监分局罚款25万元。张家港行法人代表、董事长季颖“对员工涉嫌违法一案负有管理责任”,遭罚6万元;陆亚明和杨诗林“对员工涉嫌违法一案负有管理责任”,分别遭罚10万元和8万元,这两人分别任职张家港行副行长和首席风险官一职。
“最近银监会密集出台了多项重磅政策,这次的整顿银行业乱象文件其实是去年4月发布的五号文(指的是《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升级版,证明监管层强监管、引领银行业回归本源的方针并未松动,而且这将是一场持久战。”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告诉记者,“一把手”负责制能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否则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原标题:江苏银监局连发6罚单 张家港常熟行等机构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