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政府正式宣布进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府不再垄断土地供给,这个时候很多人都在说,这个政策的出台到底是受益者是政府还是农民?
其实这个问题说起来就有些复杂,因为对于政府和农民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对于政府来说,政府的效益或者目标在很多时候都是解决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农民问题,但是作为中国最辛苦的劳动人民,农民的收入水平迟迟得不到有效地提升,这是很多政府都必须要面临的难题,所以通过这种让渡土地财产性收益的办法从而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损失一定的土地财政收入,但是在长期范围之内,政府也是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的。
其次,对于农民来说,农民虽然是理论上土地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集体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从而导致了农民的缺乏城市居民类似的财产性收入,所以农村土地流转一直是一个迟迟没能解决的问题。
通过土地三权分置的办法,让农村的土地可以流转,农民拥有着财产性的收入,无疑对于农民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但是问题在于不同区域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近郊的土地和远郊的土地价值完全不可以同日而语,所以土地虽然可以流转,但是如何保证农民真正的核心权益,如何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土地流转的收益,这一点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认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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