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东风助民航业可持续发展
2018-01-19 06:01: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政策东风助民航业可持续发展

业内专家认为,放开通用机场建设和民资企业准入资格,通过吸引更多的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对通用机场来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本报记者 王静宇

民航业对外开放迎来政策利好。近日,交通运输部颁布《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放宽国有和非国有主体投资民航业准入标准。新规将于2018年1月19日起正式实施,2005年颁行的《国内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试行)》(民航总局令第148号)将同时废止。

其中,《规定》新修订内容之一就是中国民航局将允许三大国有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国资持股占比降至50%以下,国资对三大航空仍必须保持为单一最大股东和实际控股。不仅如此,《规定》在准入放宽方面涉及航空公司、机场、航空燃油、航站楼等多个民用航空核心领域,还包括枢纽机场等方面的准入放宽。

放松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紧箍咒”

长期以来,我国通用机场的建设投资主要依靠政府来完成,但是能够获得补贴的机场却很少。对于通用机场建设的融资渠道、资金成本收回等方面,民航局并未作出明确指示。

近两年,各大航空公司加快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受限于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紧箍咒”,即使外资航空“不差钱”,航空公司也不能跨越政策“红线”。而由于目前我国通用航空机场的建设还不完备,存在安全设施不健全、老化严重、安全薄弱环节多等问题,通用航空机场正“蹒跚”前行。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放开通用机场建设和民资企业准入资格,通过吸引更多的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对通用机场来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梳理信息发现,东方航空、中国国航近期相继发布公告,称集团母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并完成相应更名。加上去年11月23日完成改制的南航集团,三大国有航空集团已悉数完成改制。

根据三大航空发布的公告,改制后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亿元,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68亿元,中国国际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亿元。

《规定》还要求,纳入民用航空发展规划的国际枢纽和区域枢纽以及具有战略意义的民用运输机场应保持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相对控股。其中,国有相对控股应当由单一国有投资主体及其控股企业相对控股。

根据中国民航局此前规定,要求国有控股的机场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所在地民用运输机场以及深圳、厦门、大连、桂林、青岛、温州、宁波、三亚等城市的民用运输机场;战略机场为新疆、西藏自治区内民用运输机场。

在资深民航业内专家林智杰看来,其他民用机场的国有股比将不做限制,意味着广大中小型机场或将允许民营独资运营。“这些曾要求必须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机场,1月19日后,只需国有资本相对控股。”

放开行业内各主体之间投资限制

《规定》显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关联企业投资纳入国家规划的国际枢纽和区域枢纽的民用运输机场或其共用航站楼,投资比例可达到25%,但不得相对控股。民用运输机场投资本机场范围内的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企业及其设施,投资比例亦可达到25%,但同样不得相对控股。

此外,行业内各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也被放开。据了解,新规全面放开了通用机场和行业其他主体之间的相互投资;一定程度放开运输机场及保障企业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投资限制,将投资比例控制在5%。同时,新规放开了运输机场及保障企业投资全货运航空公司的限制,删除投资比例不超25%的股比限制,但保留了此前不得相对控股的要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高远洋表示,这样做就是来保证它的市场竞争性,避免出现这种排他性的一些垄断,也许会带来整个其服务行业水平提升,或者会带来一些服务价格的下降,对消费者来讲会带来这样的好处。新规的出台,对促进民航业的要素、供给市场的竞争性提供了帮助,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航空业的供给侧,包括机场投资、航空公司的投资安排等方面。

同时,高远洋指出,新规保证了民航业的市场公平、合理竞争,避免了出现排他性垄断。但是也有专家认为,即使政策完全放开,民营资本对通航机场建设的投资热情也不会提升很多,对于逐利性很强的民营资本来说,机场建设投资大、回报周期长、未形成稳定盈利模式成为主要障碍。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其第五条规定:“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投资民用航空业。但本规定有明确限制的,应当符合其要求。”

由此可见,除新规明确规定的投资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运输机场、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航空燃油销售储运加注方面的限制外,国内各类主体投资通用航空、通用机场、飞机维修、货运仓储、地面服务、航空食品生产销售、停车场、客货销售代理、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航空结算及民航其他相关项目,均无投资准入限制。

国务院日前出台指导意见,决定大力促进民间通用航空业发展,计划到2020年建成500个以上通用机场,通用航空业经济规模超过1万亿元人民币。此次投资准入放宽,民营资本将有更多机会分食共享一个万亿级大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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