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8日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18日消息,发改委发布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借用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在核定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借用规模时,将主要考虑近三年外债实际使用情况,以及2018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和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外汇资金需求。发改委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借用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同时,引导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各外资银行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重点方向用好外债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外资银行按季度报送外债执行情况,切实防范外债和金融风险。
关于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借用规模调整,2018年12月31日前,外资银行可通过有关省级发展改革委向发改委申请调增中长期外债借用规模;外国银行各境内分行2018年度中长期外债借用规模可相互调剂使用,调剂情况由境内主报告行抄报发改委备案。(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