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摸底央企新一轮债转股全貌:36家入围 框架协议金额超5000亿
2018-01-17 15:06: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国资委摸底央企新一轮债转股全貌:36家入围 框架协议金额超50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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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北京报道 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是监管层推动央企去杠杆的关键路径之一。

1月17日上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新办就2017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国资委已经专门针对有债转股需求的中央企业进行了摸底,通过摸底发现,大约有36家中央企业具备有债转股的业务需求。

国资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通过2017年以来的工作,已经有17家中央企业和有关机构签订了债转股的协议,债转股的框架协议达到了5000亿。

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透露:“目前我们正在督促企业加快落地,其中已经有40%的项目落地,大家知道我们有一些企业创造了很好的方式推动债转股方式的顺利落地”。

实际上,除去通过债转股来增加资本,还有股权融资等路径能促进“去杠杆”的顺利推进。

沈莹表示,2017年,国资委特意针对股权融资加大了工作力度,2017年中央企业通过股票市场和产权市场融资超过3500亿,以期对央企的资本结构起到优化作用。

基于此,通过提高效益增加资本积累,靠央企自身的创效来增加资本,也是“去杠杆”的可行办法。国资委数据统计显示,通过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增加效益,2017年中央企业的效益超过1.4万亿,央企的资本积累已见成效。

债转股、股权融资,均属于“增量”处理手段,沈莹认为,除了“增”,还要谨防风险控制。

从行业标准上看,企业在不同的行业,资本结构不一样,发展阶段不一样,这种情况下,国资委确定了一个能够保证企业稳健发展的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控制标准,这个标准分成三大类,工业企业为70%,非工业企业为75%,科研设计企业为65%。

财务杠杆方面,国资委正在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把中央企业98家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偿债能力比较弱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纳入重点管控的企业又进行分类管控,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的,是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是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是指比重点关注类的杠杆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是一些必须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企业。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从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从严控制。

沈莹表示,对于投资规模的风险管控,也要高度关注。这几年中央企业投资规模比较大,是形成高杠杆重要原因。所以国资委在控杠杆过程中把控投资规模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特别是纳入国资委管控范围的企业要对投资规模进行严格管控。在管控过程中,首先,高负债企业的非主业投资要严禁。其次,对于低效业务的投资也要严格控制,对偏离主业的业务都要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一些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企业的投资要严格把控。

她说:“负债率比较高的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对存在风险的业务要严格管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存货的占用要大幅压降,各类垫资的业务也要严格管理,包括对外担保、委托贷款,还有融资性贸易业务,国资委都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

具体至财务风险管控。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在以上四个控的基础上对个别风险比较高、资金链比较紧张的企业,进行实时监管。这个“控”是解决风险,让它不扩延、降低敞口的措施,

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通过以上的措施中央企业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较为顺利实现了资产负债率的持续下降,到2017年末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沈莹评价道:“因为央企的规模比较大,降0.4个点是非常不容易的,这对我们下一步继续做好降杠杆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国资委对这项工作近期做了细致的安排,制定了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控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前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要再下降2个百分点。按照这个目标去努力,我相信对中央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资本实力,和稳健发展都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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