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工信部网站、国家标准委网站对外公示了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这也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将大大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其核心在于堵住了两大漏洞。一个是,此前的标准是部分条款强制,现在改为所有条款必须强制执行。另一个是,此前许多电动自行车出厂以后有改装现象,导致速度等指标超出标准规定,因此在新标准中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高延敏介绍说。
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现在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吗?已购“超标”车怎么办?新标准会增加购车成本吗?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工信部、公安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负责人。
新标准“新”在哪儿?
高延敏表示,与此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最核心的调整和完善包括七个方面。除了堵住两大漏洞外,还适当提高了两项指标,分别是把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把含电池在内的整车重量由40kg调整为55kg。同时,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两个方面的安全内容。
从外形上看,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即必须有脚踏板。对此,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陈大纪解释说,“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事实上,这一标准的根本意义就在于明确了,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因为,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资格,车辆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行驶证和号牌,并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而当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享受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速度、载重等便利,却没有提供上述相应的安全保障。
新标准还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将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记者梳理发现,新标准明显是建立在对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比如,对最高车速和蓄电池提出了防篡改(防改装)要求,避免产品出厂后提高最高车速和整车重量;明确了前后轮中心距、车体宽度和鞍座长度等指标,防止车辆超长、超宽,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增加了车速提示音,解决群众诟病的电动自行车声音小、速度快,从背后靠近时不能提前预警的问题;由于近两年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和充电器故障引发的火灾越来越多,新增和完善了电气安全和充电器安全内容等等。
为何要制定新标准?
我国已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全社会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大部分使用铅蓄电池,使用锂离子电池的产品仅占10%。
“为了方便群众生活,这么庞大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是被列为非机动车进行管理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对《经济日报》记者解释说,但近年来,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为了占领市场、迎合消费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速度、体积、重量和动力性能等远超标准,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比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的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40kg,但目前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70kg。
“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培训考试、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再加上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李江平说。
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计,从2013年到2017年,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12万起,造成死亡1686人、受伤1.27万人、直接财产损失2228.6万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分别年均上升8.6%和13.5%。
此外,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也逐渐增多,涉及“超标车”的消费者投诉大幅上升。事实上,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由于其部分关键技术指标超出了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规定,且动力性能明显高于其他非机动车,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定为机动车,驾驶人将承担更多责任。
李江平给记者举了个例子:2017年11月8日,陈某醉酒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被深圳交警查获,经检验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达98公斤、时速可达60公里,检验认定为摩托车;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生产这辆电动自行车的企业也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工信部正在修订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符合该标准的可列为机动车。
存量“超标车”怎么办?
新标准公布后,2亿辆存量电动自行车中已经存在的超标车还能上路行驶吗?对此,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副主任王莉介绍说,首先,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将设置半年到1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当地政府将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高延敏进一步解释说。
李江平表示,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陈奕辉也表示,将依法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的监管,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那么,新标准实施后,会不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呢?对此,陈大纪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新标准实施后,每辆电动自行车因新标准中防火阻燃、车灯、反射器、提示音等要求提升而增加的生产成本在200元左右,与目前市场上主流车型2000-3000元左右的市场价格相比增加有限。随着新标准实施后相关配套零部件厂家增多、采购成本下降、一次性投入逐渐摊薄等因素,企业的成本会逐步降低,所以不会给消费者购买造成较大影响。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道路交通工具,需要兼顾平衡安全、秩序、效率,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李江平说。
事实上,新标准在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等方面已进行了适当放宽,就是考虑到现在消费者出行范围扩大、生活节奏加快,要给消费者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
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可以选择继续生产和销售非机动车产品,但要根据新标准的要求设计新产品和改造现有生产线,生产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也可以选择生产和销售机动车产品,但要经过电动摩托车项目核准,并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