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十分庞大,发挥了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业务规模逐年递增,业务种类逐渐丰富,对解决购房人员的购房、装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政策“出牌”保障购房者权益 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将被严惩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邵志媛报道
随着“去库存”号角的打响,以及买房意愿的不断提升,公积金的作用尤其重要。
如今,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成为不少购房者的首选。
“公积金利率低,买房的时候我会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然后才是商贷。”在某企业供职的小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确实,公积金犹如我们的存钱罐,很多人每个月都在存钱进去,为的是当有一天我们急需用钱时,这笔钱可以用来应急,比如买房。
据了解,2017年1-11月,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1692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1513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78亿元。
另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7年11月份全国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2.3万亿元,提取总额7.2万亿元,缴存余额5.1万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48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5万亿元,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缴存余额)为87.6%。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数据可以看到,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十分庞大,发挥了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业务规模逐年递增,业务种类逐渐丰富,对解决购房人员的购房、装修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据记者梳理,今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这对暂时不考虑买房,一直租房子的人来说,明显多了一笔费用。“北京房租高,提取公积金可以缓解一下压力,而且提取速度也很快。”在国企上班的白雪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接着,2017年6月末,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平台,7月1日起,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宋清辉认为,住房公积金打通异地壁垒,实现了多重利好。一是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达到了让职工少跑腿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二是充分保障了职工的权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有利于转入地中心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相关服务,同时也能够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刘英研究员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全国统一,有助于对住房公积金的统一、高效、低成本的管理,在同一个平台上的划转,这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既可以增加公积金的流动性,提高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公积金的运作效率,还可以增加公积金的外源融资,更好地平衡公积金的余缺。进而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阳、南昌、武汉、石家庄、杭州、郑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随后,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时至年底公积金又放大招。2017年12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下文《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分析称,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
解决问题 提高利用率
购房人在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面临一些问题,政策也做了相应的规范。
2017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对部分重点城市商品房销售进行全面检查,此次检查中发现,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较为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针对此问题,《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通知还要求,加大联合惩戒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宋清辉表示,此次相应政策法规的出台,释放了正能量,保护了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房企为什么会对公积金贷款会产生抵触情绪?
究其原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国际金融系主任张碧琼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分析道:“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个霸王条款,公积金对购房人来说有低成本优势。而商贷对开发商来说,虽然房价不变,但是一个楼盘长期以来从开始拿地到之后的各个环节所需的流动资金和商业银行有关系,需要与银行合作,不少银行同意放贷的条件之一就是可以获取到大量优质房贷客户。而这对购房人明显不公平。”
刘英认为,公积金贷款程序比商贷复杂一些,涉及的部门和机构更多,而商贷对开发商来说则可以迅速回笼资金,这也是一个现实的考量。
据记者了解,《通知》发出后,各地积极响应。市住建委对楼盘销售现场进行专项检查,以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应的政策保障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权益。
比如,1月10日,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表示,对于具备签订按揭协议条件但坚决不办理准入手续的房地产开发单位,中心将依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7日内通过中心官网进行公开,同时利用“南京市‘七日双公开’信息采集平台”导入“信用中国网”,以及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将相关单位列入严重失信类黑名单。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于近日下发通知,将制定出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暂行管理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形的,由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责令限期整改;如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则纳入黑名单。
有分析人士认为,只有合理规范公积金的使用程序、贷款政策的明细,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依法保障购房者使用贷款公积金购房的权益不受侵犯,才能更好地促进住房公积金的改革发展,才能更好地保障缴存公积金人群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原标题:政策“出牌”保障购房者权益 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行为将被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