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文章,透露了什么信号呢?
最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新城撰写了《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一文。
文章狠批了张五常、吴敬琏等著名经济学家,称他们鼓吹的“私有制万岁”有问题。
另外,他还指出,喧嚷消灭国有经济的衮衮诸公,除了“著名经济学家”,还有身居高位、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
改文章被党刊《求是》杂志旗下的《旗帜》栏目官方微博刊发后,引起热烈讨论,文章的核心内容如下:
170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全世界共产党人的共同纲领《共产党宣言》里,庄严地宣布:“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共产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个“产”是指生产资料,这个“共”是指共同占有。共产主义就是指生产资料公有。
实现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必然要消灭私有制,这是同一件事情。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是共产党人不能忘记的初心,也是共产党人必须牢记的使命。忘记这一条,就意味着背叛,不能称之为共产党员。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有一些号称“共产党员”的人,却竭力批判消灭私有制的思想,主张私有化。他们从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出发,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公有制违背了人的本性,注定是要失败的,同自私的本性相适应的是私有制,因而私有制是永恒的,不可能消灭。
于是他们喊出了“私有制万岁”的口号。他们认为,“人间正道私有化”,改革就是推行私有化。
这种思想是那么“深入人心”,以致当赤裸裸地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新自由主义分子张五常在一个经济管理部门召开的干部会上介绍“改革经验”时,狂妄地叫嚷“我一句话就可以把共产主义驳倒: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大陆的共产经验一败涂地”,“唯一的出路是私有化”,在座的身为领导干部的共产党员不仅不予以反驳,相反,却把张五常的讲话结集公开出版。
这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岂不是咄咄怪事!真不知道这些身为领导干部的共产党员入党时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是真心还是假意!
有人在翻译问题上做文章,说翻译翻错了,不应该译为“消灭私有制”,应该译为“扬弃私有制”,意思是私有制是消灭不了的,必需吸收其精华,抛弃不合理的东西。
为什么不能消灭私有制?他们语焉不详了,大体上还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私有制符合人的自私本性那一套。不过由于打着学术的旗号,还颇能唬人。
对此,我国著名翻译家、理论家、原中央编译局副局长顾锦屏同志专门撰文予以批驳。他从多方面论证,译为“消灭私有制”是符合原意的,完全正确的。
这些人想为私有制辩护,就说自己的思想。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到马克思、恩格斯头上,拉大旗当虎皮,这种做法实在是令人不齿。
《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是所有制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是十分重视所有制问题的,所以他们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改革开放以来一度出现一种倾向,即竭力淡化以至否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意义。一时间“不问所有,只问所用”的论调颇为流行。仿佛什么公有制、私有制都是无所谓的,无关紧要,只要能够发展经济就行了。
有人主张:“主义不能当饭吃,公有制又不能打粮食”,那都是虚的,不管用,把经济搞上去,才是实的。不要问姓“公”姓“私”,导致不要问姓“社”姓“资”,也就是不要问社会制度性质这样的政治问题,同时也导致经济学研究中一系列问题的失误。
例如,对分配领域的问题,总的倾向是不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出发进行研究,仅仅围绕具体分配政策做文章,这就是马克思批评过的“庸俗社会主义”倾向。
然而公有制有公有制的分配方式,私有制有私有制的分配方式,离开所有制,怎么能够说得清楚分配问题呢?淡化甚至不问所有制问题,这种看法政治上是错误的,学术上是说不通的。
当前,围绕要不要坚持和发展公有制、逐步消灭私有制的斗争,集中表现在如何对待国有经济的问题上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是坚持和发展公有制还是削弱公有制、推行私有化,理论界和实际工作中都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如何对待国有经济。这是好理解的,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主要形式。
总书记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有一个重要讲话。这一讲话一开头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国有企业还要不要?”他说:“我提出这个问题,不是无的放矢,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事实确实是这样的。
他接着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不断发展壮大,这个问题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
特别是各种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点拿国有企业说事,恶意攻击、抹黑国有企业,宣扬‘国企不破,中国不立’,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些人很清楚国有企业对我们党执政、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性,想搞乱人心、釜底抽薪。而我们有的同志业对这个问题看不清楚、想不明白,接受了一些模糊的、似是而非的甚至错误的观念。
我们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决不能认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所有制问题,或者只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那就太天真了!”我们要从政治上看待有关国有企业问题的争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顶梁柱,没有国有企业,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厦是要垮塌旳。
改革开放以来,总有一些“著名经济学家”主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需要国有经济。说法不大一样,矛头指向却非常一致:改革必须消灭国有企业。各种妖魔化国有企业的言论,几乎成为舆论的主流,于是一段时间里,刮起了一股出卖国有企业的歪风,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鼓吹社会主义不需要国有企业,最坚决、最激进的,也许要算吴敬琏了。
他从新自由主义出发,怎么看国有企业都不顺眼,非要彻底消灭不可。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他评价我国的改革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怎么说是最坏的时代?他说,搞了30多年的改革,结果形成了“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体制。
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体制?除了没有实现彻底市场化之外,就是还保留了一些国有企业。他说,要彻底地改革,必须取消公有制的主要形式——国有经济。
最可恶的是他制造了邓小平主张社会主义不需要有国有经济的谣言。
吴敬琏在2013年10月16日接受凤凰网记者采访时说,“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为此我去查过《邓小平文选》,《邓小平文选》里就没有这个国有这个词。”
造谣、撒谎,连眼睛都不贬一下,这就是他的本事。我们随便翻一下《邓小平文选》,就可以看到他是在信口开河。
1985年8月,在谈到改革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这里他虽然没有直接讲国有经济,但谁都知道全民所有制经济就是国有经济。《宪法》第7条载明:“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
另外据《邓小平年谱》记载,1992年7月23、24日,邓小平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时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也属于公有制范畴。”
你不赞成国有经济,就说是你不赞成,把谣言造到邓小平身上,其人格之卑劣,可见一斑。
有一位省统计局副局长在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时,公开说,国有企业确实是个“怪胎”,“官不官,民不民”,而且跟私营企业争夺资源,改了那么多年,问题不断。
经过多年的改革,好像国有企业减少了,但不断派生出新的国有企业,而且原来的国有企业不断做大。他认为,中国改革应该接受科斯的忠告,彻底消灭国有企业,让私营企业自由竞争。这是“最重要的”。消灭国有企业的心情,溢于言表。而且是在中央坚决批判新自由主义的环境下,公然抬出新自由主义的老祖宗科斯来论证自己的主张。要按照新自由主义进行改革的顽固劲头还真不小。
一位曾经担任过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的“经济学家”说,国有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恩格斯批评过,如果说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那么俾斯麦就是社会主义者了,因为俾斯麦主张烟草国营。
他强调,说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那是“冒牌的社会主义”。他提出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定义:“民有、民营、民享”,这新三民主义才是社会主义。
他主张消灭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也就是他们所说的“民营化”。
这里,他是在公然歪曲恩格斯的思想。恩格斯实际上要说的是,不是任何国有化都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这是有道理的。
国有经济,古已有之。封建社会的国有经济,例如汉武帝的盐铁官营,那是为地主阶级统治服务的,属于封建主义性质;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是总资本家,资本主义的国有化并没有改变资本的属性,没有改变雇用和剥削工人的关系,这种国有经济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代表了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它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运用这些生产资料为人民谋福利,这时国家所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的。这位“经济学家”通过歪曲恩格斯的原意,为消灭国有经济、推行私有化制造舆论。其用心极其险恶。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由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来掌握生产资料,建立国有经济,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来的。
主张消灭国有企业,从理论上讲,这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也是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思想和行为。
喧嚷消灭国有经济的衮衮诸公,有的是声名显赫、社会影响颇大的“著名经济学家”,有的是身居高位、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他们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
真不知道他们读到《共产党宣言》里消灭私有制、建立以国有经济为主要形式的公有制经济的论断,是什么心情?这不是直接打他们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