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肇庆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财政厅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特别是把应对支出困难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多措并举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最大效益,为有效化解收支矛盾、管好用好政府“钱袋子”、促进政府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抓源头,强化政府财力统筹。一方面应对收支矛盾,另一方面针对一些部门重争取、轻使用,利益固化思维较重,以及对预算的严肃性认识不足等问题,肇庆市财政部门坚持大财政理念,科学统筹安排各个板块的财力,在源头上为抓好财政资金管理打下良好基础。一是推行综合预算,将预算单位全部收支纳入部门预算反映。统筹政府各项资金来源,合理安排支出,真正实现政府和部门收支“一本账”。在此基础上,将各单位结余存量资金,经过甄别后重新安排,进一步加大了资金统筹力度。二是推行零基预算,合理界定支出需求。除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供给以外,全部项目支出细化到了具体项目内容,改变了以往“基数+增长”的预算分配模式,减少了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上的自由裁量、二次分配,以及由此产生的管理风险。三是维护预算权威,使政府的财力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坚持政府所有收支行为都必须在预算确定的范畴内进行,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严格按预算指定项目支出,不得随意增加和调整。
二、抓过程,强化国库支付管理。不断优化国库管理流程,打造安全高效的财政资金管理链条。一是建立了制度体系。制定了《肇庆市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肇庆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操作规范》《肇庆市本级财政资金拨付内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方式、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监督制衡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二是推进了支付改革。严格执行国库直接支付,资金拨付由原来的拨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改变为从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商品或服务供应商。不断提高直接支付占比,预算资金在预算单位真正使用支出之前,始终停留在财政国库,只有在预算单位实际支出了,国库才与供应商结算拨付资金。这种直通车式的拨款结算方式,既减少了部门资金积压、提高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减少了预算单位挪用财政资金的风险。三是强化了支出要求。财政部门不仅重视资金安排与拨付,还督促各预算单位尽快按规定使用资金,加快支出进度,采取严格的支出督导制度,对支出进度落后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以确保安排出去的预算资金能够尽快产生使用效益,真正做到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
三、抓重点,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为肇庆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保驾护航。一是抓专项资金。全力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明确每年对专项资金检查范围要达到年度总量的10%以上,特别是加强对主管部门管理的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以及涉农、民生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发挥效益。二是抓绩效评价。把绩效管理关口前移,对5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估,在编制2017年预算中,对29项涉及申报资金2.9亿元的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价,经审核绩效目标合格才能进入预算编制下一流程;把绩效结果运用延伸,对每年项目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实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作为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三是抓“三公”经费。围绕整治公款吃喝、整治收送“红包”礼金、整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四、抓结果,强化预算执行公开。坚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全面扩大和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执行的结果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倒逼政府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一是公开更及时。政府及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向社会公开了有关预决算信息。二是要求更规范。对各支出科目进行了细化,全面反映预算的具体情况。三是内容更丰富。在公开四大预算以及“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将一般性转移支付等情况也纳入了公开内容。四是渠道更统一。明确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为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并要求市直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五是责任更明确。对没有按规定落实公开的预算单位,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