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15日宣布,于《主板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也将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便利新兴产业及创新型公司来港上市。
经过几个月的公开咨询,香港市场已经就完善上市规则、拥抱新经济达成了共识,探明了市场改革的大方向。港交所于《主板规则》新增两个章节,允许尚未盈利、无收入的生物科技发行人以及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在作出额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在主板上市。
港交所还提出,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预期最低市值须达到100亿港元,若市值低于400亿港元,须通过于上市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录得10亿港元收入的较高收入测试。无收入公司如果根据《主板规则》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适用章节申请上市,预期最低市值须达到15亿港元。
港交所也建议修订现行有关海外公司的《上市规则》条文,设立新的第二上市渠道,吸引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或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来港进行第二上市。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说:“这不是一次容易的改革。作为香港市场近20多年来最重大的一次上市改革,它从一开始就面对前所未有的争议,尤其是是否接纳不同投票权架构、未盈利公司上市等议题,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市场都是不容易抉择的监管选择题。”
港交所稍后会咨询市场意见,落实《上市规则》修订条文以便利三大类别公司上市集资,并希望2018年第一季度就《上市规则》的建议修订进行正式咨询。
李小加指出,改革后的主板将能聚集更多类型的上市公司,尤其是高成长创新公司。与此同时,港交所也提升了主板及创业板上市门槛,并对创业板重新定位,希望创业板能够继续吸引更多优质的中小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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